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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观念更新到发展实践

2006-03-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郑功成 我有话说

国家“十一五”规划是在通过全国经济普查把握国情和广泛吸取专家建议、集中公众智慧的基础上,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制定的非常重要、非常关键的发展规划,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新

型国家的号角,突出体现了以民为本、统筹协调、理性发展以及突出公平、注重民生、追求和谐的特色,可称之为从强国之梦跨上强国之路的科学蓝图。

强调“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性,是因为经过以往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发展的起点已经较高,这一时期的发展特别关键,改革任务特别复杂,既要清除传统的体制性障碍,又要促使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发展要求的新制度基本定型,面临的挑战也相当严峻,对发展目标的追求具有高层次性,从而确实需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宽广的世界目光,需要运用高超的政治智慧来实现国家从此走向强盛的目标。这里,笔者针对“十一五”期间的发展谈几点感受: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将“十一五”规划由蓝图变成现实的前提与保证,应当用科学发展观来检讨现行和将要出台的制度安排与政策措施,并矫正现有或可能出现的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制度安排与政策取向。我认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一场必须引起更高程度重视的深刻的观念革命,其意义甚至不亚于改革开放初期的思想解放运动。改革开放初期的思想解放运动,是针对严重阻碍国家正常发展的极左思想的,它促使我们国家走上了改革开放的发展道路,今天的发展成就首先得益于那一场思想解放运动。现阶段落实科学发展观,则是对以往的效率至上、GDP至上与发展失衡的指导思想的矫正或者改进,它将促使我们国家迅速走上健康、文明、可持续的发展道路。科学发展观落实地好与坏,直接决定着未来的制度安排、政策取向,以及具体的发展实践。突出地强调这一点,是因为现实中对科学发展观的落实还存在着多方面的差距,以往渐进改革中形成的有碍经济社会正常发展的思维定势仍很深厚,并对进一步深化改革产生着阻碍。如只重GDP增长而轻视环境保护、只重效率而忽视社会公平、只重城市发展而忽略乡村建设、只重财富创造而忽略财富共享等现象,均客观地表明要真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并非易事。因此,在实施“十一五”规划时,有必要将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前提与保证条件,并尽快让科学发展观在人们的头脑中尤其是在领导干部的头脑中牢固地树立起来。

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将“十一五”规划由蓝图变成现实的关键,应当确立部门问责制,防止新农村建设中出现新的失衡。“十一五”规划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未来五年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才是真正意义上现代化。在此,我觉得需要强调的是,在突出扶持农业发展的同时,需要充分注意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发展,不能在新农村建设中因顾此失彼而造成新的失衡,它应当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追求全面发展,包括经济建设、民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应当制止或防止一些农村地区出现的非正常现象,即经济发展了而社会文明却滑坡了,物质生活提高了而幸福感却下降了,收入增加了但赌博、吸毒等不良社会现象却蔓延了,等等。建设新农村不等于只有农业生产,而是全面建设。基于全面建设,就需要国家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共资源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在城乡之间配置甚至有必要向农村倾斜,所有政府部门均在新农村建设中承担着直接的责任,因此,我建议明确新农村建设的部门问责制,即新农村建设中的所有问题均应当问责于相应的政府部门,这就要求任何政府部门都必须改变只见城市不见乡村、只重市民而忽略农民的政策取向,只有这样,新农村建设才可能得到全面推进,最终获得健康发展。

三、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将“十一五”规划由蓝图变成现实的根本途径,应当通过增长方式的转变而达到减耗、提质、增效,进而使国民经济实现理性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我认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紧迫性不仅在于我国以往经济发展格局中确实存在着非良性的不可持续的发展现象,而且还事关我们国家向世界强国迈进的国家形象与国家竞争力。因此,国家需要通过相应的税制与标准规范,对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进行强势引导。如对于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应当有约束,这种约束应当由政策引导走向政策规范,进而上升到法制规范约束。对招商引资应当有相应的质量与效益评估,避免低档产业、污染产业等入境,并需要采取有力的措施来对现有的企业进行改造。

四、让全民共享发展成果是将“十一五”规划由蓝图变成现实的核心目标,应当通过树立共享价值观、调整初次分配格局、改进现行税收结构、公平配置公共资源、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系列政策措施与制度安排来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已由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进化到了日益繁荣的工业国,国家财力薄弱已经成为历史,这是20多年来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大成果。在经历了一个改革普惠时代并将共同贫穷送进了历史后,我国的发展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与矛盾,包括贫富差距过大、劳资关系失衡、流动人口与固定户籍人口的利益冲突以及城乡之间的差距扩大化等,这些差距、问题与矛盾,均与近十年来未能够让全体国民合理分享国家经济发展成果有着密切关系。这些现象的产生,既有历史原因,也有渐进改革中的制度缺漏、失范与失衡等原因。如果“十一五”期间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社会风险将因积累而放大。从缩小差距、协调利益分配、平衡劳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出发,我认为必须将共享国家发展成果放到“十一五”发展目标的核心位置上考虑。为此,需要确立共享的价值观,通过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与福利来让工薪者更为合理地分享到发展成果,通过对现行税制的改进来实现增加中低收入阶层收入的目标,通过公共财政的构建和公共资源的公平配置让农村与弱势群体合理分享到国家发展的成果,通过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与各项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来让全体国民参与国家发展成果的分享。

我国已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此阶段面临的挑战、肩负的使命、需要解决的问题与采取的措施,都决定了国家发展必须有更高层次、更加理性、更为文明、更可持续的追求,“十一五”规划已描绘出了这样的远景。只要能够真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新农村、尽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障让全体国民能共享发展成果,这张蓝图不仅能变成现实,而且结果会更加美好。

(作者系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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