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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将使用统一驾驶执照

2006-03-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李力 我有话说

本报布鲁塞尔3月27日电(记者李力)欧盟25个成员国交通部长27日在布鲁塞尔就启动统一的欧盟驾驶执照达成一致意见。有关协议在获得欧洲议会批准后将于2006年底生效,2012年底前欧盟国家将使用统一驾驶执照,从而取代目前各成员国的110余种驾照版本,届时摩托车驾照也将统一。

欧盟新驾照除

可使在欧盟地区驾车旅行更加便捷外,还具有防伪功能,同时新驾照还可杜绝所谓的“驾照旅行”现象,即一些欧盟国家公民因多次交通违规或其他原因在本国被吊销驾驶执照后,转到另一欧盟国家重新申请驾照。

根据有关协议,欧盟统一驾驶执照有效期为10至15年,采取信用卡模式并具备防伪功能,各国可根据需要使用可供电脑读取的微型芯片。有关协议生效后,欧盟各国必须在26年内逐渐将本国驾照全部更换为欧盟统一驾照,在此期间各国驾照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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