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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 强调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2006-04-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倪迅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日电日前,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部分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突出重点,抓

住关键,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据悉,与会的4个直辖市和3个副省级城市都在积极启动和全面推开专项治理工作。会上,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大连、宁波、深圳市负责同志就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了发言。

何勇指出,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何勇要求,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决纠正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务必取得实效。二是依法查处违反法律、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要拓宽投诉举报渠道,认真排查案件线索,突出查办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三是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这三项工作要同步进行、相互促进,努力形成综合效应。

近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调研。他指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实际,突出治理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治理工作的落实。

何勇强调,要深刻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履行监管职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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