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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强调免检申报不收费

2006-04-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胡其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7日电针对近期一些单位和个人以帮助和代理企业申报、评选免检产品为名,向企业收费的现象,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声明,强调国家免检工作不收费。

声明指出,国家免检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领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企业申报,从未授权和委托任何组织或

个人参与开展。国家免检工作始终坚持不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在宣贯、申报、审查、审定、颁证等免检工作各个环节,国家质检总局和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律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申报免检的企业,直接向本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咨询政策、提交申请,不得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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