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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平、和谐与经济效率

2006-04-1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徐大建在《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撰文认为,社会公平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社会公平的本质是社会和谐而不是平等,由社会公平的本质可推出,社会公平的内涵至少包括正义的本质、正义的形式原则、正义的具体内容与实现正义的机制等四个要素。公平的具体内容是随着历史的变化而变化的。我国目前
的社会发展阶段所适用的社会公平或正义原则应当是在强化“权利平等”和“按贡献分配”两大原则的基础上力所能及地偏向社会贫困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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