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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经营权转让:千古之谜背后的争论

2006-04-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郑晋鸣 通讯员李静 我有话说

图为世界上最大的碑材――阳山碑材江宁摄

4月11日,距五一黄金周还有20天,南京阳山碑材景区的日客流量便逾千人。阳山碑材,这座世界上最大的碑材再次为世人所关注

。阳山碑材的“升温”,除了其作为碑材的世界之最外,还在于其经营模式引发了关于文化景区保护、开发的激烈讨论。

“世界第一碑材”成为新经营品牌

这座引发争议的碑材位于南京东郊阳山之上。据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贺云翱介绍,公元1402年,燕王朱棣从北京起兵,攻入南京,夺取皇位,改年号永乐。登基之初,为稳固皇位,朱棣在扩建父皇朱元璋孝陵上下足功夫,他准备在孝陵前立一座空前雄伟的“神功圣德碑”,派人四处寻找石材,最终选定了“神灵精气”聚集的阳山。永乐3年(1405年)8月,朱棣下诏开凿阳山碑材。数万军工,开采阳山近三万平方米的石山,选得三块碑材。然而碑材尚未完全开出,到次年9月即宣告中止,其中原由不得而知,为后世留下一个千古之谜。

2005年4月,上海大世界吉尼斯总部把阳山碑材确定为世界上“最大的碑材”。经过南京市标准计量局测量,由南京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确定该碑材重约2.6万吨,竖起时高为75米,是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一碑材”。阳山碑材与云锦、明城墙并称南京旅游“三大宝”。

从此,阳山碑材成了人们的热门话题,游人也接踵而至。

在阳山碑材旅游点,一跨进大门,一块硕大无比的石碑便映入眼帘。据导游介绍,这块石碑仅是按当时欲造碑比例的十分之一仿造的,这也是景区的新经营品牌。碑上刻有四个大字:“阳山问碑”。由此前进,可参观南京明文化村、明文化街。

碑材缘何在开凿之后没投入使用呢?

关于碑材“夭折”的原因众说纷纭,流传最广的有两种:第一种是天意说。阳山附近有几个村庄,分别叫东流(留),西流(留),关桥,锁石,坟头,民间传说正是这几个村名挡住了这碑材的路。第二种是迁都说。据史料载,北京是朱棣的“龙兴之地”,也是他曾经的封地,在永乐3年到永乐14年中,朱棣不惜人力物力在北京大兴土木,为迁都做铺垫。在阳山碑材开采到一半时,新都已呼之欲出,导致孝陵的重要性下降。再加上那时民心已顺,朱棣已无心为孝陵作过多修饰,如今明孝陵前那块“大明孝陵神功圣德碑”就是阳山碑材的替代品。

经营权转让:“活化”还是“糟蹋”

阳山碑材本身之谜众说纷纭,然而更多的争论却是在阳山碑材的经营权上。2002年初,南京首次尝试将景区经营权转让给上市公司,阳山碑材即是其中之一。对此,曾经就有一些学者提出了强烈批评,认为景区被市场化开发后,过于媚俗浮浅,人造的旅游景点毫无特色可言。古迹讲究的是“一派天然”,越原始越有意义,琐碎庸俗的人工修饰反而会降低其作为文化遗产的价值,纯粹是“糟蹋文物”。

而阳山碑材旅游景区的有关负责人显然不同意这样的观点。“说这些话的学者观点过于偏颇,不适合普通百姓的欣赏品位。”据景区负责人介绍,早在1992年,汤山镇政府就意识到阳山碑材的旅游资源可以开发,但由于财力所限,仅仅维持“小打小闹”的水平。阳山碑材的名声并没有打响。2003年,资金雄厚的上市公司接手阳山碑材旅游区,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为碑材进行配套开发,开展了各种大型演艺活动,进行了一系列包括“申报吉尼斯记录”在内的策划和宣传,阳山碑材才得以渐渐走出深闺,为众人所知。

对一些专家、网友关于“人造痕迹浓重”等负面评价,这位负责人的回应是:文物只是一种古文化的载体,但它不是全部。景区的开发仅仅是对文物外围的开发,是一种“配套”开发,是为了丰富和挖掘文物内涵的“活化”文化行为。景区对文物保护非常到位,不仅把景区严格划分为“开发区”和“文物区”,除了必要的修补之外,文物区一草一木的迁移都经过了文物局的批准,景区甚至还安排了专门的巡逻,以制止游客对文物的破坏行为。至于对碑材所作的配套景观及娱乐演艺,则是为了迎合大众的旅游目的――毕竟大多数游客只是普通的市民,不是考古专家或历史学者。对游客而言,来这里是为了休闲,如果仅仅是几块大石屹立,显然对其构不成足够的吸引。

而在明代风情演示村里,记者看到,沿街建有铁铺、石匠屋、监工院、赌坊、酒肆、当铺、镖局、茶楼、戏台等徽派江南民间建筑,并伴随着“皇帝祭碑仪式”、“重塑碑材”、“审逃犯”、“赐御婚”等生动形象的广场剧和全景式表演,再现了明初10万军工打造碑材的生活场景和劳作场景。“这就叫做‘活化’文化,寓教于乐,寓教于旅。”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专家:保护与开发可以并存

南京市文物局的一位同志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说,阳山碑材对深入了解南京明代历史的意义重大,已经被列为省级保护文物,并正在申报国家级保护文物。他说,《文物法》为各类文物遗址规定了“核心地区”,在这些“核心地区”之内不允许有任何开发行为,阳山景区在这一点上是遵守了有关规定。对于开发商所作的种种“包装”及开发行为,这名文物工作者只承认“有争议”,但不愿意作过多评价。

对上市公司经营文物景区这个问题,曾从事过多年文物管理工作、现任南京市旅游局副局长的郑晓明认为,文物工作者与旅游管理者的价值取向有偏差,有争议也正常。文物保护是正当而且必要的,但保护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对某些文物的外围进行旅游开发并不影响其生命力,相反,可能会是另一种形式的保护。这里,他也强调了“文物本身”与“周边环境”的区别。

有着多年的文物保护工作经历的郑晓明说,文物的修缮、维护及管理都需要大量资金,仅仅靠上级的拨款是远远不够的。与坐而论道相比,更重要的是建立一种可行的机制,使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并行不悖,互动双赢。他认为,将文物经营权分离出去,文物部门保留管理监督权,经营者从经营收益中提取部分作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不失为一种值得尝试的模式。

谈及某些学者对“假文化”的诟病,郑晓明说,南京作为明代开朝之都,明文化的代表性很强,但南京所有景点中没有一处“明代街市”,让人遗憾。阳山景区明文化村、明文化街虽然是仿古建筑,但其设计、建造都是严格考察了有关资料,紧紧围绕“明文化”脉络进行的。景区里演艺节目的策划也是为了让游客增加某些体验式的旅游要素,领略历史氛围,应该说是一个较为成功的开发范例。

一直致力于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的贺云翱这样理解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文物不仅是古代的,更是现代的;不仅是一种行业资源,更是一种社会资源。不仅要“死保”,更要合理利用其价值,让民众理解并参与,在新文化的建设中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如果能够在不损害文物本体及其原有环境的前提下,在文物保护区之外的空间内以复原、参与、展示等种种形式延伸其文化意义和文化教育价值,何乐而不为呢?

“活化”:离不开政府监管

转让经营权是不是意味着政府职能的全面退出呢?南京师范大学的陈章龙教授告诉记者,经营权的转让为开发文化资源吸引了资本,为传播历史文化作出了贡献。不仅如此,将文化经营成产业,也为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内容,以经济促文化,以文化繁荣经济。但与此同时,也应看到,逐利的市场行为有时也会产生不和谐音符,如掠夺性开发导致旅游资源断裂,生态、人文资源遭到破坏,因此必须要求旅游投资开发公司具备高标准的专业投资条件和水准,在开发的同时实行有效的保护。

对此,南京的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尤其在当前外资逐渐进入中国景区的情况下,景区经营权转让乃至文化体制改革都显得尤为紧迫。他建议,国家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对经营权交易给予明确规定,建立一整套严密的监督、管理、惩罚机制,使开发企业在法律规范框架内发挥最大效能。另一方面,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也应转换角色,严格行使管理监督权。

“活化”还是“糟蹋”,阳山碑材之争也许还将继续下去,而中国文化体制改革也将在争论声中发展、完善。

链接

■阳山碑材又称孝陵碑材,在南京东郊江宁汤山镇西北阳山。碑额石材高15米,厚8.4米,宽10.7米;碑身石材高45米,厚4.4米,宽10.7米;碑座石材,高13米,厚13米,宽16米。若此碑立起总高为75米,重2.6万吨,是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一碑。

■2005年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启动大遗址保护项目,每年投入2.5亿元对具有重大影响的大遗址进行重点保护。目前我国已有包括古迹遗址在内的不可移动文物40余万处,其中1271处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拥有世界遗产30处;已公布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03座。此外,全国现有各类博物馆2200余座,馆藏文物在2000万件(套)以上。

■大遗址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一大难点,在世界文物保护界颇受瞩目。国家文物局已会同财政部组织编制了36处全国大遗址保护规划纲要,加上近年已经批准的大遗址保护规划项目组成备选项目库。2005年的重点项目是新疆丝绸之路文物保护工程和西安秦阿房宫、汉长安城、汉阳陵、唐大明宫4大遗址的保护。

■近年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全国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并颁布了《文物保护法》,国务院颁布了《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央和地方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文物保护专项法规,出台了行业规范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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