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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词语”少些好

2006-04-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姜文兆 我有话说

如今的体育赛事报道中,越来越多地出现着仇人、雪耻、复仇、含恨之类的暴力词语,而且连双引号也没有。原本属于娱乐性质的比赛,仿佛都成为有我无你的殊死搏杀。比如近日看到的体育报道标题就有《中国玫瑰1:0完美复仇》、《中国女足一雪雅典之耻》、《利物浦含恨道别》等等。此类充满“仇恨”字样的体育报道,无异于在

张扬和渲染暴力与仇恨,有着明显的社会副作用。

体育赛事报道中频频运用暴力语言失之偏颇。首先是夸大其词有违事实。体育比赛哪怕再紧张再激烈,也同炮火连天、刀光血影的战争有着本质区别,更谈不到什么“雪耻”、“复仇”、“含恨”。即便是输了比赛,也不能说从此就结下深仇大恨,必欲在日后报仇雪恨。而《1:0掀翻德国战车中国女足一雪雅典之耻》的报道,则显得耸人听闻。其实这两场比赛无论在规格和质量上都相去甚远,无法相提并论。其一比赛的级别有如天壤。德国女足获胜是在奥运会这种世界顶级比赛中,而中国女足获胜却只是一场无关紧要的训练赛,胜不足喜。德国女足根本没予重视未出全力。还是女足主教练马良行比较清醒,他说:玫瑰未到怒放时。其二,获胜的质量相差悬殊。德国女足在奥运会取胜是8:0,此赛中国队输得溃不成军,毫无还手之力。玫瑰们日前在训练赛中获胜不过是1:0,可以说存在着很大的偶然性。就是在这样一场很平常的训练比赛中小胜,某些媒体却像是抓住了惊天的新闻一样大吹大擂。什么“完美复仇”、“一雪雅典之耻”,吹得也太过分了!1:0是足球比赛的最小差距,何完美之有?由此可见,某些体育记者和编辑还很缺乏底蕴,对于事物的认识也处于比较低级浮浅的层次。因此才闹出“井底之蛙”这样的笑话。

其次,客观上有着宣扬暴力和误导社会的不良影响。由于法治观念淡漠,已经使得一些崇尚暴力者无法无天,他们动辄施以暴力搞“打砸抢”,威胁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而体育报道中充斥着的含恨、雪耻、报仇等暴力语言,对社会上的暴力事件无疑是一种助长和纵容。某篇报道NBA开赛的文章题为《仇人相见刺刀见红》,就显得“仇深深,恨绵绵,血淋淋”,参与比赛的双方似乎有不共戴天之仇,非杀个你死我活不可。体育比赛是存在着竞争,而且有时还很激烈,但决不至于到了仇人相见和动刀见血的程度。这种赤裸裸的暴力鼓噪,于队员、于观众、于社会都是一种误导和污染。

娱乐大众、强健体魄的竞技体育比赛,毕竟不同于战场上生死相搏的敌对两军,所以不宜采用描写战况暴力和仇恨昭雪之类的用语。争相大量运用此类暴力言词,并使之成为体育报道的常态用语,这本身就已经落入了令人生厌的俗套之中,失去吸引人的新鲜感,成为新的八股文。鉴于其可能导致的社会反作用,体育报道中充斥的暴力语言应当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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