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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莫忘及时办理“人事代理”

2006-04-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刚 我有话说

时下,国家公务员公开招考已经基本完成,众多应届毕业生也即将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在此,笔者希望给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应届毕业生提个醒:最好及时到当地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关系。通过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开具就业介绍信,就可以视同参加工作,计算连续工龄,否则,不仅丢了个人身份,无法办理养老、医疗

及社会保险等暂且不说,以至将来计算工龄、出国留学及年老退休都要受到影响,给工作、生活带来诸多的不便和麻烦。

近年来,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公务员考试后审查人事档案时,经常发现这样一些问题:不少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没有立即参加工作,也没有到当地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报到,没有及时办理人事代理关系;有的应届毕业生虽然已参加工作,但由于单位没有及时到人事部门为其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致使自己的工龄、档案、保险受到影响。尤其对参加公务员考试而且又考上的人员有较大影响。一般来讲,考上公务员的参加工作时间从录用之日算起,办理人事代理的可以从代理之日算起,前后衔接,计算连续工龄,可以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相关待遇。但没有办理代理手续的,一律从录用之日算起,录用前的工龄不予计算。事实上,不少应届毕业生并没有认识到人事代理的重要性。大部分人认为,只要有工作,管他什么工龄、身份、档案和保险;还有的认为毕业生不包分配,用不着到毕业生管理部门去报到,有没有人事关系无所谓。其实未必这样,上述情况如果及时办理了人事代理,那么结果就不一样了。

因此,笔者再次提醒广大应届毕业生,莫要因小失大,请及时办理人事代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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