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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净化药品市场

2006-04-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孙香 我有话说

本报南京4月21日电近日,江苏把售假药店纳入“黑名单”,通过省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江苏制定了“十二个不”,从购药渠道、销售手段等方面制约药品市场。

据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期一年的“全省万店无假药行动”是江苏继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开展基层药品质

量大检查之后,为净化药品市场秩序而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从2001年零售药店审批“开禁”以来,江苏的零售药店数量已由2000年底的3800家增加到了目前的1400多家。目前部分零售药店在管理上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不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违反处方药销售的有关规定等等。

针对这一现状,江苏要求全省药店在药品销售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十二个不”,分别是不从非法渠道购药,不从资质证明不符合规定的人员手中购药,不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不采用违法手段销售药品,不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不违规销售处方药,不为违法者提供票据或存储药品,不降低GSP认证时已达到的标准,不出租或变相出租柜台,不为药品或非药品作虚假宣传,不搞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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