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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的境界”

2006-04-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肖连兵 我有话说

4月18日上午,清华大学主楼二层大会议厅成为跨国公司在中国开展公益事业的一道亮丽风景线:一块深蓝色、高大的背板矗立在大厅的正前方,上面写着“2006年福特汽车环保奖”启动仪式,从2000年到2005年,每年获该

奖的项目以图片的形式在大厅四周展出,来自中央和地方的官员、大学校长、社会团体负责人和近百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汇聚在这里,出席由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举办的“2006年福特汽车环保奖”启动仪式。

“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的境界。它要求企业有坚定不移地承担社会责任的决心和勇气,不受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压力和影响。从2000年到2003年,福特汽车在全球连续亏损,累计高达100多亿美元。‘福特汽车环保奖’就是在这个时候被介绍到中国的。批准这一公益项目的是福特汽车现任董事长、公司创始人亨利・福特的曾孙比尔・福特。他本身就是一个环保工作者。”对于“福特汽车环保奖”在中国的发展历程,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许国祯有许多话要说:当初我们在中国设立环保奖时,还受到过外界的质疑,觉得我们是在进行广告宣传,认为它是品牌推广的一部分。到今天,这些人已经理解了我们设立这个奖的意义。福特汽车为什么要在中国设这个奖,我们的动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中国政府已经把环境工作定为政府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从企业的角度,作为社会一分子,我们观察到中国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如果我们在这里面能起一些积极的作用,应该是件有意义的事。二是我们注意到有很多在社会基层的个人和社团从事环保工作,但是缺乏资金和社会舆论的支持。于是,福特汽车通过这个奖项,把钱交到急需它并能作为大家典范和楷模的环保机构或个人手里,把他们推到前台,让更多人了解他们的事迹,学习他们的奉献精神,把个人的力量,民间组织的力量和企业的力量结合在一起,使环保事业产生了更大的影响力。

在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有一个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许国祯副总裁谈道,企业必须参与社会的活动,但是企业的资源是有限的,这就要有选择性、有针对性地去做,因此,我们在公司内部成立了一个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由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掌管主要业务部门的六位副总裁组成,直接向董事长汇报,可以说是6+1。他介绍说,这个委员会制定开展公益事业的方向。既定的四大方向是:环境、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健康。这些都与我们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有关。以环保奖为例,在1999年的时候,也因为这个委员会经过考虑,把环境作为我们第一个社会参与的领域,也正巧福特汽车从1983年开始,开始在全世界很多国家,包括一些发达国家都在推动一个“亨利・福特环保奖”,我们觉得这个做法挺有价值的,而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其实大家已经很关注环境问题,政府也投入大量的资金在做环境治理的工作,但是企业看样子是可以配合做一些事情。我们也请教了国内的环境方面的领导、专家、民间人士和社会活动家,他们也认为福特有这么好一个奖,可以把它介绍到国内来。

福特为什么如此关心中国的环保事业?许国祯副总裁说:“福特作为一个大型跨国公司有着独到的境界,‘公民感’和与这相联的‘国家感’是这种境界的体现。”他说,在福特汽车公司的基本信念里,企业的所有资源、人才和资金都是取之于社会,作为社会的一分子,要尽社会公民的责任。福特虽然源起于美国,但是在全世界五大洲都有业务,销售车辆到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旦我们的产品,在一个国家制造和销售,这个国家的人才已经变成福特的员工,福特就把自己当做是本土的企业,并且是一个有责任感,有国家感的本土企业。福特汽车公司现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比尔・福特对此有如下的阐述:当一个市场成为福特全局的一部分,当那里的员工成为福特全球大家庭的成员,福特就不再仅仅把自己视为在这个国家做生意的外国公司,而是把自己当作那个国家的“企业公民”,一个具有国家感和责任感的公民。

让许国祯副总裁感到欣慰的是福特的这种理念和行动得到了中国社会的好评,2006年中华环保基金会授予福特“中华环境奖-企业环保绿色东方奖”。对此,他自豪地说,我们是唯一一家获这一奖项的外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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