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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严惩胎儿性别鉴定后果不堪设想

2006-04-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6日电(记者袁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继禹今天在这里表示:“现在新生婴儿的性别比失衡问题已到了非常值得严重关切的时候了。这种危害虽然不是现实的危害,可是它将影响我国未来的社会稳定和社会安全,有必要上升到刑法层面予以惩治。要通过法律的威慑力来遏制这种势头,以维护未来社会长远
的安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今天上午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同张继禹委员一样,多名委员在发言中都表示赞同将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作为犯罪的规定。

“现在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导致的性别比例失调现象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若在法律中没有相应的规定,对这种非法行为就没有震慑作用,难以遏制男女比例失调的现象。”方新委员说。

闻世震委员说,“当前性别比的问题已经很严重了,出现性别比失调已经十来年。多数地区都是在1∶1.1的比例左右,有的地区甚至高达1∶1.3。如果长期下去,将会带来人口结构的严重问题。因此,性别比失调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管理,依法惩处搞胎儿性别鉴定的不法行为。”

“大量事实已经证明,造成出生性别比升高的直接原因是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可能还有溺弃女婴。”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李宏规指出,“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现象已出现20多年,提出要遏制它也已有十余年,现在再不采取坚决措施,其后果就严重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吸取过去在控制人口数量上的经验教训。在当前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攀升的严峻形势下,除采取宣传教育、经济导向、行政管理等措施外,通过修改刑法来遏制这种势头,也不失为一种有力的措施,不仅必要,而且迫切。”

王维城委员强调,把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规定为犯罪行为列入刑法当中,增加了威慑力量,让医生知道这样做就是犯罪,有威慑力,可以遏制这种非法行为。

柳斌委员则表示,现在的情况已经不是当事人本人愿意不愿意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问题,而是社会上已经形成了专门通过做这类手术赚钱,以地下堕胎为职业的一些医师。有的是一些技术人员,有的连技术都没有就参与其中,导致很多事故发生。这里面有利益驱动的问题,在某些地方已经形成一种地下的市场。这种现象如果不采取比较坚决的手段,会引发很多的社会问题,影响和谐安定,后果会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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