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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强调“国货意识”

2006-04-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董山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8日电今年以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注意强调“国货意识”,受到各界,特别是国内企业界的高度首肯。

一段时间以来,政府采购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引起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高度关注:个别采购单位对采购项目缺乏必要的论证,脱离实际

工作需要,贪大求洋,甚至互相攀比,过度追求配置最高、最新、最全、最强的产品设备,追求洋品牌,造成经费和资源的严重浪费。

为避免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出现上述问题,今年以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相关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集中采购行为,要求各相关单位增强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自觉性,坚持优先购买国货和节能、环保的产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采购中积极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具体要求是:在政府采购评审方法中,充分考虑自主创新因素,以价格为主的招标项目评标,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自主创新产品价格高于一般产品的,要根据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自主创新产品企业报价不高于排序第一的一般产品企业报价一定比例的,将优先获得采购合同。有专家指出,以上做法充分体现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国家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主任徐永胜今天透露,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规模由2004年的30.8亿元增长到50.47亿元,同比增长63.66%,其中公开招标采购金额34.17亿元,占全部采购金额的67.7%。节约资金8.78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达到14.8%,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体现了政府集中采购的优势。此外,采购中心在2005年采购活动中积极支持联想、海尔、华为等高科技自主创新企业的发展,与奇瑞汽车公司签订了政府采购协议,以体现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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