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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创出古村落保护新模式

2006-05-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苏雁 我有话说

本报苏州4月30日电从近日起,苏州陆巷、明月湾两个古村落首批对外开放。这种以“古建筑入股”形式让民资参与保护、经营和收益的模式,开创了国内古村落市场化保护的先河。

青砖黛瓦、石桥驳岸、青石小巷……江南水乡苏州四野散布着许多保持古朴风貌的村落。陆巷古村是苏州古村落的典型

代表,源于南宋。古村有规模较大的明清建筑厅堂达72座,如今保存完整的明清建筑仍有10余座,古村也是被明代苏州才子唐寅称为“海内文章第一,山中宰相无双”的明代正德年间宰相王鏊的故里,近代又出了王大珩、王守武、王守觉3名中科院院士,被海内外誉为“院士之村”。

然而,这些古建筑的产权却极为复杂,分散在不同的村民手里。经过一年的酝酿和磨合,陆巷古村分别由政府和民资修复的惠和堂、宝俭堂、怀德堂等五个明清古建筑被同时纳入古村旅游体系,对外开放后实行“一票制”收费。村民许青冠夫妇投资近千万元,修复了南宋词人叶梦德老宅“宝俭堂”,重新恢复了老宅原有的门厅、大厅、花厅、主楼四进主体建筑。投资者将分别按古宅大小、价值的不同等级,参与收益分成。与此同时,西山明月湾八家农户投资的敦伦堂、礼和堂、裕耕堂三个老宅按古宅完好率、文物价值等由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并作价入股,与政府投资修复的黄氏宗祠、邓氏宗祠、更楼等一起,以“联票”形式对外开放,参与分红。

“按照正常情况,村民入股后要‘共担风险’,但考虑到古村旅游刚刚起步,前期经营无法保证一定获利,为给村民吃一颗‘定心丸’,我们特意设置了村民收益的保障底线――按0.7元至2.5元/平方米支付保底分红,这也是特定时期的一种灵活模式,”西山镇负责明月湾古村旅游开发的王志伟告诉记者,“眼下,不少村民还处在观望状态,如果这一做法获得成功,对调动古村原居民以及民资参与古村保护将起到重要作用。”

据介绍,苏州文化遗产“面广量大”,其中保存一定历史风貌的古村落就有2000多处。每年国家所拨用于保护文物古迹的资金,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占了绝大部分,落到古建筑、古村落保护上的资金很少。面对这种状况,苏州市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原则,允许、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购买或租用古民居。去年出台的《苏州市古村落保护办法》规定,古村落保护鼓励国有资产、国有控股公司优先投资,对于社会资金参与古村落保护的,可以参照《苏州市区古建筑抢修贷款贴息和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在这个奖励办法中,政府的贴息最高可达100万元人民币,奖励金额的最高标准是工程维修总额的10%。

社会资金投入古村落保护开发后会不会引发问题?《苏州市古村落保护办法》明确提出:“古村落应当保持原有的生活状态,适度发展旅游和文化产业,防止无序和过度开发。”同时,苏州市还明确了政府责任,提出应当将古村落保护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门资金用于古村落保护,古村落较多的镇还应当设立古村落保护管理机构。在实施保护性修复工程前,当地政府应当编制详细规划,并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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