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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有序开言路 务实高效解民忧

2006-05-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新华社记者 我有话说

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实施一周年,“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维护信访秩序”的立法目的已开始清楚显现。

“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解决问题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大信访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全国信访总量持续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呈现出信访

总量下降、集体上访下降、初信初访下降的良好态势”,国家信访局负责人说,《信访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信访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信访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学习宣传形式多样依法信访深入人心

组织编写学习辅导读本、举办培训班、翻译出版英文藏文本……新的《信访条例》颁布之后,从中央到地方,从沿海到内地,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掀起了一个学习、宣传和贯彻《信访条例》的热潮。

国家信访局成立了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会同中组部、法制办、国家行政学院联合举办了省部级领导干部《信访条例》专题研讨班,举办了省级信访工作机构负责人培训班,派出司局级以上干部60人次到地方和部门进行辅导宣讲,编写下发了《〈信访条例〉辅导读本》、《信访条例讲话》、《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一百策》、《信访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等辅导书籍和材料。

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制作宣传光盘、知识竞答、演讲比赛……各地各部门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多层次、多角度地广泛宣传《信访条例》。河南、河北、陕西、山东等地将《信访条例》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和小节目;北京、黑龙江、辽宁、湖北、江苏、广东等地将《信访条例》的主要内容做成宣传挂图和光盘;贵阳市把《信访条例》的内容编成通俗易懂的“三字经”,通过直观生动的方式,使《信访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地群众依法信访的意识大大增强。

据国家信访局介绍,大部分上访群众能够到指定地点反映问题,并遵守接待场所秩序,集体上访的规模趋小,上访群众在党政机关门前聚集的现象得到明显改观。个别缠访闹访、制造事端以及别有用心的组织串联人员也受到依法处置,产生良好效果。“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初步建立。

湖南郴州市民杨利文说:“《信访条例》将信访程序法律化,为信访人实现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这是我国信访工作法制化迈出的一大步。”

此外,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专题研讨、案例分析、典型交流等形式,许多地方和部门把《信访条例》作为先进性教育、普法教育、党校和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公务员考核等重要内容。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分层次、分批次对全国25万信访专兼职干部进行了全员培训。全国共举办《信访条例》培训班51200多期,培训各级干部500多万人次,《信访条例》日益成为各级干部依法处理问题的重要依据。

共同实践总结经验创新方法推广提高

去年6月,湖南冷水江市曾荣昌给有关部门写信,要求督促解决当地一建筑公司拖欠的65万元工程款。7月20日,欠款就已全部到位。“《信访条例》的实施,使我看到了国家依法治国确实是动真格的。”曾荣昌说。

《信访条例》实施一年来,各地各部门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工作作风悄然转变。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信访活动中要“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解决了一大批信访积案。浙江在全省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信访工作网络。沈阳市沈河区组织“人民信访接待大厅”,创新了城区信访工作模式。山东龙口市实行“双教育、双规范”,教育干部依法行政、规范干部信访工作行为,教育群众遵纪守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广东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信访督查专员制度,已有8批71位新提拔的厅级干部担任过信访督查专员,目前,全国有17个省(市、区)建立了这一制度。

据统计,过去一年中,全国省级党政领导共阅批群众来信4.5万多件,接待群众来访近3.5万人次,市、县两级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39.9万批、193万人次,包案处理重要信访事项20万件。各级党政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各地各部门的一系列有力措施相继出台,大部分信访问题及时妥善地解决在基层。一年来,全国省、市、县三级党政信访部门共交办信访事项91.7万件,按期办结率达92.6%,共排查信访矛盾纠纷56万件,得到及时就地化解的达到90%以上。国家信访局2005年加大了重要信访事项的交办查办力度,交办信访事项数比2004年增加3倍,还实地督查解决了一批信访案件,有力地推动了信访问题的解决。湖南、甘肃、陕西等地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和公开承诺制,贵州、江西等地开展了“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全国公安系统的“开门大接访”活动期间,各地公安机关接待群众上访20.4万件,信访人表示停访息诉的19.2万件;安徽省开展了市县乡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受理信访事项4万多件,办结率达到91%。

“下访接待群众是考验领导干部能力和水平的大考场,来访群众是考官,信访案件是考题,群众满意是答案。”一年来的实践证明,《信访条例》的修订、颁布和落实,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精神,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积极调整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配套机制

《信访条例》实施后,上海惠生化工工程公司的班万春等群众建议尽快开通电子信访渠道,降低群众信访成本,让“老百姓坐在家里也能反映问题。”现在这方面建议在不少地方已经变成了现实。

上海、福建、海南等地已先后建立了以互联网为平台、面向市民的信访网站,拓宽了信访渠道。过去一年间,各地各部门认真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投诉电话、接待时间、地点,开通了“信访网站”“信访绿色通道”等受理群众信访的新通道。同时对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答复、听证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规定,有权处理的机关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主动受理、处理的多了,不作为、推诿扯皮的少了。许多上访群众深有感触地说,现在反映问题方便了,程序规范了,许多问题不用出县、乡就能解决。

修订后的《信访条例》,主要内容几乎是全新的。为及时贯彻落实新《信访条例》的各项规定,国家信访局迅速组织力量专门研究如何实现新旧《信访条例》的对接,及时制定了《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督查督办工作规则》和《履行提出“三项建议”职责工作规则》等,既规范自身,又指导全国,确保了各项业务工作机制的顺利衔接。

浙江、内蒙古、新疆、天津、四川、宁夏、青海、云南、西藏等地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信访听证制度、信访事项终结制度和律师参与接访的制度;北京、山东等地制定了信访部门履行“三项建议”职责的办法;重庆等地制定了公安机关维护信访秩序的工作细则。中组部、公安部、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司法部、农业部等部委制定或修改了落实《信访条例》的相关办法和规定;铁道部、国资委、证监会、环保总局整合信访维稳工作力量,建立和完善了由部门联席会议领导、有关方面共同参与的信访工作机制。

一年来,国家信访局先后40余次深入调研,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信访条例》,认真解决强化责任、狠抓源头、创新机制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围绕建立长效机制,提出抓大信访工作格局、抓责任主体落实、抓新秩序建立等“五抓”的要求;针对协调处理缠访老户等疑难信访问题,确定“四个不能”的原则;还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400多个,推动信访工作不断跨上新台阶。

去年底,全国开展了《信访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大检查,在各地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还派出8个检查组分赴各地,督查了1183个信访案件,走访基层干部群众7000多人次,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有力地推进了《信访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各地各部门通过加大《信访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解决《信访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了基层就地处理信访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各地各部门还普遍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机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整合力量协调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强化了有权处理信访事项行政机关的责任,加大了责任追究的力度。辽宁、吉林、湖北、山西等地开展联合接访活动,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起来,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机制。广西还建立了“五个一”的调处责任制,规范了各职能部门的责任。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一个“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开始形成。

国家信访局负责人说,随着《信访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一定能够在规范信访秩序、加大督查力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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