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清代黑龙江地区的节日风俗

2006-05-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周喜峰 我有话说

 黑水文明与东北亚历史研究

节日风俗的内容非常丰富,一般包括节日时人们的饮食、交际、祭祀、农事、娱乐等活动,其活动内容又因节日的不同而各异。在东北各少数民族中,满族最早接受中原汉族的节日风俗,并将它赋以本民族特色。因此,清代黑龙江地区各族的节日风俗,基本上以满族的节日风俗为主,流行于宁古塔、黑龙江城、齐齐哈尔等城镇及附近村屯,后来逐渐向周边少数民族地区扩散,这是早期满汉风俗文化交融的结果。

清朝前期黑龙江地区的节日主要有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其中以春节、元宵节最为隆重。当时黑龙江各族的节日风俗还比较质朴,但内容已经非常丰富。春节,亦称“元旦”,民间也叫“过年”。黑龙江将军及各城副都统等衙门都于腊月19至22日开始封官印放假,直到次年正月19至21日开印办事。从腊月初开始,满、汉等族人们便准备迎接春节。男人忙着杀猪宰羊,女人则做新衣,淘黄米,蒸粘豆包、年糕,烙粘饼等。达斡尔等族还有在腊月初八日外出猎兔的习俗。据《龙沙纪略》记载:“腊月八日,达呼里、红呼里男妇并出,猎兔取脑,为速产之药。”从腊月三十起,黑龙江地区各族人民便开始过年。腊月三十也称除夕,这一天,满族人家家悬挂弓箭,并有守夜辞岁的风俗。据《龙沙纪略》记载:“除夕,悬弓矢门?间。相传我太祖皇帝(即努尔哈赤)曾于除夕克强敌,帝业由此以就。诸属国艳颂之,遂沿为俗”。与此同时,“幼辈必到长者家辞岁,叩首,受而不答。等辈同叩”。中原汉族过节贴春联的风俗也传入了黑龙江地区。据《柳边纪略》记载:“岁除必贴红纸春联。联贵四六,岁易新句,或与旧稍同则不乐。”春节这一天,黑龙江各地“城门必严列旌旗弓矢,以壮威武。家家必于半夜贺岁,如迟至午,便为不恭矣”。过春节时,满族等祭祖先,着新衣、酒宴歌舞、相互拜年等,既与汉族风俗相近,又有地方民族特色。

春节过后的正月十五就是元宵节。元宵节也称“上元”节,是清代黑龙江地区各族的重要节日之一。元宵之夜,人们走出家门,观看秧歌、放鞭炮、赏花灯。据《柳边纪略》记载:“上元夜,好事者辄扮秧歌。秧歌者,以童子扮三四妇女,又三四人扮参军,各持尺许两圆木,戛击相对舞,而扮一持伞灯卖膏药者前导,傍以锣鼓和之,舞毕乃歌,歌毕更舞,达旦乃已。”这是康熙年间宁古塔等地元宵节夜扭秧歌的情景。元宵节也称灯节,因此元宵观灯也是人们节日风俗的重要内容。元宵之夜,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各种纸灯、冰灯争奇斗艳。人们走出家门,燃放爆竹、观赏灯火。当时在宁古塔的杨宾有诗云:“剪纸为灯号牡丹,西关爆竹似长安。谁家年少黄金勒,醉里垂鞭处处看。”这首诗描绘了宁古塔等地元宵观灯的热闹景象。齐齐哈尔、黑龙江城等地在元宵节还选派专人扮作灯官,主持灯节活动。据《龙沙纪略》记载:“上元赛神,比户悬灯。岁前,立灯官,阄屠侩名于神前,拈之。锁印后,一方之事皆所主。文书可达将军。揭示,有官假法真之语。细事朴罚唯意。出必鸣金,市声肃然,官亦避道。开印之前,乃自匿去。”关于齐齐哈尔等地的灯官,流人方登峄(方式济之父)也作有《灯官曲》:“官马来,吏拥烛,马来不许行人触。昨日街头驵侩儿(牲畜交易的经纪人),今朝马上威仪肃。灯政司门字大书,放衙人迹奔如鹿。夜火南门三里红,行行虎侣声征逐。官何除目吏何司,将军令酿边关俗。月落灯残元夜过,不知官吏谁家宿。”诗人描述了一个由牲畜交易的经纪人被推选为元宵节灯官后的活动情况。杨锡恒作有《艾河(即瑷珲)元夕(即元宵夜)词》四首,有“儿童踏臂欢呼处,争看灯官上任来。”“迎虎迎猫载圣经,祈年赛社岂无灵。由来戏事关农事,前队先迎五谷瓶。”等句,描述了雍正初年瑷珲等地人们过元宵节时灯官上任、闹秧歌、看花灯等热闹场面,以及喜庆活动中祈祷丰年等与农事相关的内容,这也是中原汉族重农习俗在边疆各族中的具体体现。

清代黑龙江地区各民族的娱乐活动大多是围绕着节日展开的,节庆娱乐构成了当地各族人民社会娱乐生活的主要内容。黑龙江满族把正月十五、十六都看作是吉祥的日子,认为此时不该呆在家里,应到外面走走,因此有“走百病”的风俗。据《柳边纪略》记载:“十六日,满洲妇女,群步走平沙,叫走百病,或连袂打滚,叫脱晦气,入夜以后这样做的人更多”。她们的“连袂打滚”一般都到小河或水井旁等处的冰上,也称“滚冰”。满族的这种“走百病”、“脱晦气”的风俗为黑龙江各族普遍接受,成为其节日风俗的一部分。此外,每到节庆时,黑龙江各族还有唱歌跳舞打秋千等风俗。如“满洲人家歌舞,名曰:‘莽式’。有男莽式、女莽式,两人相对而舞,旁人拍手而歌。每行于新岁或喜庆之时。上于太庙中,用男莽式礼。”这种节庆歌舞风俗,在达斡尔等族中也很盛行。每年的“正、二月内,有女之家,多架木打秋千,曰打油千。”满族“童子相戏,多剔獐、狍、麋、鹿前腿前骨,以锡灌其窍,名噶什哈,或三或五,堆地上,击之中者,尽取所堆,不中者与堆者一枚。多者千,少者十百,各盛于囊,岁时闲暇,虽壮者亦为之。”这就是满族最早的嘎拉哈(噶什哈)游戏风俗。这种风俗很快传遍黑龙江地区各地,成为各民族所喜爱的娱乐习俗。

除了春节、元宵节外,清代黑龙江地区满、汉等族还有清明扫墓的风俗。清明扫墓,富贵者骑马乘车,贫贱者将祭品罗列炕桌上,女人戴于头上而行,到亲人墓地扫墓祭祀。他们一般将祭品摆到亲人坟墓前,烧纸祭祀,以缅怀死者。这种风俗也逐渐为达斡尔等其他民族所接受。

清代黑龙江地区各民族的节日风俗,既受满汉文化融合的影响,又具有鲜明的地方民族特色。清中期以前,主要以满族习俗为主,随着关内汉族的大量迁入和一系列驻防城镇的修建,中原地区的节日风俗很快传入黑龙江地区,并迅速为当地各民族所接受。到清朝后期,随着汉族移民的不断增多,黑龙江地区各民族的节庆习俗便逐渐接近汉族的习俗了。由此可见,这种节庆文化习俗最终向汉族文化的接近和靠拢,反映出边疆和内地联系的加强,最终成为中华文化多元一体格局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