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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的哲学观及其意义

2006-05-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楠明 我有话说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文论

马克思的哲学实现了哲学史的伟大变革,使哲学从天国回到人间,成为服务于人类解放事业的革命理论。关于马克思的哲学革命的内容及意义学界已进行了充分的探索,然而对这种哲学革命得以完成的起着奠基作用的哲学观却探讨得不多。哲学观是怎样看待哲学本身的理论观点,是贯穿在全部哲学内容中并起着规范作用的深层构架。显然,有什么样的哲学观才可能有什么样的哲学,所以,只有从马克思具有的不同于传统哲学的哲学观出发,才能真正认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性质和作用,了解马克思哲学革命的意义之所在。

实践理性的哲学观与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马克思的哲学观最早是在博士论文中表述出来的。马克思认为,“在自身中变得自由的理论精神成为实践力量,作为意志走出阿门塞斯冥国,面向那存在于理论精神之外的尘世的现实”,这是一种“哲学的内在规定性和世界历史性。这里我们仿佛看到这种哲学的生活道路的集中表现,它的主观要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75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马克思当时对哲学持有的这种观点,主要依据的是黑格尔自我意识的对象化的理论。马克思在评论伊壁鸠鲁原子论的意义时指出:伊壁鸠鲁的原子论虽然在表面上体现的是感性的原则,但这只是自我意识对象化的结果,就其“形式”而言,自我意识并没有沉沦于外在性中,而是返回到精神本身,从而体现了自我意识的自由精神。依据这种自我意识的对象化和对象化复归的思维,马克思强调,哲学不能自我封闭于自身,要把内在的意识之光转变为向外吞噬一切的火焰,这即是哲学的世界化的过程。而哲学的世界化同时就意味着世界的哲学化,哲学向外丧失自身的过程就是实现自身的过程,哲学正是在克服对立的外存性的过程中,使世界更加合理,从而彰显自我意识作为自由精神的实践力量。正是这种哲学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的相互作用,达成了双向的改变,“这些个别的自我意识始终具有一个双刃的要求:其中一面针对着世界,另一面针对着哲学本身……这些自我意识把世界从非哲学中解放出来,同时也就是把它们自己从作为一定的体系束缚它们的哲学中解放出来。”(同上书,第76页)这里已明确体现出马克思对哲学的理解方式:第一,哲学不能自我封闭,必须面向现实。传统的哲学爱好宁静孤寂,追求体系的完满,喜欢冷静的自我审视,这就使哲学成为同现实相对立的特定的体系,从而远远脱离现实,变成居于现实之上的形而上学。这样一来,一切现实的问题都被归结为理论的问题,哲学就只局限于自身的反思,只在自身做文章了。马克思则相反,他的哲学理想是使世界哲学化,所以,首先必须使哲学世界化,使理论成为实践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同实践相互作用。正是在这种信念的基础上,马克思后来才提出了使哲学回归生活世界,把哲学的批判变为现实的批判的主张。第二,为了使哲学由天国回归尘世而融入现实,就必须打破哲学的体系化形式。传统哲学走的是理论理性的道路,把哲学作为知识体系来看待。这样一来,哲学就成为独立的体系而陷入抽象、思辨的概念推演之中,其结果必然使哲学变成僵死的教条。所以,只有打破体系的坚硬外壳,哲学才能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和文明的活的灵魂而同现实世界融为一体。第三,脱离实际的体系化的哲学只能反思自身,充其量也只能对世界作出解释。而与实践相互作用的理论其功能却是批判。如马克思在评论自由派和实证哲学的差别时指出的那样,“第一个派别的活动就是批判,也正是哲学转向外部;第二个派别的活动是进行哲学思考的尝试,也就是哲学转向自身,因为第二个派别认为,缺点对哲学来说是内在的,而第一个派别却把它看作是世界的缺点,必须使世界哲学化。”(同上书,第76―77页)这种面向现实、批判现实的主张,已包含着“改变世界”的萌芽。

总之,在博士论文时期,马克思的思想观点虽然是唯心主义的,还把自我意识作为主体,但是这种自我意识哲学所体现出来的哲学观却是合理的。马克思所强调的哲学和现实的相互作用,哲学必须成为改变现实的实践力量的思想,是他终生的理论旨趣,并成为他的理论走出德国古典哲学的认识论范域,走向“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关键。

市民社会批判与马克思的哲学革命

马克思的哲学革命集中体现在实践哲学转向上,即以生产劳动为基础来解释人和历史的发展,从而确立了全部哲学由以出发的坐标原点。而这一原点的确立却得益于回归现实生活的哲学观。在博士论文时期,马克思提出了哲学和现实相互作用的主张,那么如何来认识现实呢?理性和物质利益的矛盾使马克思认识到,现实的世界其实是一个二重化分裂的世界,这种二重化的分裂使政治领域像宗教一样成为虚幻的共同体,所以,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市民社会才是现实世界的基础。国家和市民社会分裂的根源只能从市民社会自身的分裂中去寻找。根据这样的思路,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市民社会自身的分裂,认识到市民社会的基础就是私有制,正是私有制使个人利益之间,个体利益和普遍利益之间发生了对立和冲突,由此马克思得出这样的结论:只有消灭私有制这一市民社会的基础,才能解决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二重化分裂问题,也才能使人类获得解放。这即是马克思由一个革命的民主主义者向共产主义者的转变,而这种转变正是在对市民社会的不断批判和分析中实现的。如马克思后来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费尔巴哈的批评时指出:“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终于它的世俗基础。但是,世俗基础使自己从自身中分离出去,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这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因此,对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应当在自身中、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并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55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

对市民社会的深入分析也促进了马克思的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哲学观的进一步发展,使他最终得出了“消灭哲学”的主张,即使哲学由天国回归尘世,把哲学的理论批判转变为对现实的市民社会批判。因为颠倒的理论不过是颠倒的现实的虚幻反映,只有变革颠倒的现实这一虚幻理论得以产生的根源,才能最终为克服虚幻理论奠定前提。“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同上书,第2页)这种对尘世的批判,促使马克思由副本进入原本,从经济领域去说明私有制产生的原因和消灭私有制的途径,并通过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最终走向了用生产劳动解释历史的唯物史观。

综上所述,马克思哲学革命的过程始终贯穿着面向现实和批判现实的主线,这种市民社会的批判既是马克思的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哲学观的体现,又是他创建自己理论的内在逻辑线索。由此给我们以这样的启示:第一,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不能从传统哲学的意义上解释,它同现代西方的人学理论有本质的不同,它不是关于哲学自身的形而上学知识体系,而是对生活世界的批判,本质是革命。第二,它不是僵死的哲学教条,它是一种“普照的光”,是活的时代精神,由此它才能密切联系实际,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相互作用,从而成为指导实践的伟大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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