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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 广泛动员 切实保护好文化遗产

2006-05-0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5月8日在京召开,国务委员、领导小组组长陈至立主持会议并讲话。她强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动员社会
各界,切实保护好我国的珍贵文化遗产。

陈至立指出,我国各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共同创造了珍贵的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财富,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增强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陈至立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多年来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还存在许多问题,面临严峻挑战。在现代化进程中保护好文化遗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文化遗产的普查和保护规划的制定实施工作;二是加强重大建设工程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三是加强对文物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文物经营和民间文物收藏行为,促进文物市场健康发展;四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五是加大文化遗产保护的执法力度。

陈至立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格局。各级领导要带头增强保护意识,切实加大依法保护的工作力度。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加大投入,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要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增强公民依法保护的意识,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今年6月10日是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陈至立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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