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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节目不宜太“纪实”

2006-05-1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如今,各电视台开办了许多的法制纪实类栏目,这类节目能够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我们的防范意识,并提醒人们防微杜渐,远离犯罪,是一件好事。但是笔者也发现,一些法制类节目为了吸引眼球,提高收

视率,过于详细地描绘犯罪手段,无意中成为一些犯罪分子开启犯罪思路、学习犯罪方法的“活教材”。还有一些法制节目对凶案现场甚至尸体解剖照片都会一一实录。按说传媒追求真实性本没有错,但更应有人文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笔者认为,法制新闻报道应当尽量揭露犯罪的不道德和可恶,尽可能少描述或者不描述具体的犯罪手段或方法,决不能为了追求收视率,而不顾社会影响和受众心理承受力大肆渲染血腥和暴力。

河南洛阳王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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