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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免课本费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2006-05-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赵秋丽 我有话说

本报济南5月13日电山东省政府确定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对享受城市低保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免课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此,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意见。

《意见》指出,免学杂费和免课本费的标准按省里规定的“一费制”标准执行,免费教科

书不包括教辅材料。对寄宿贫困学生的生活费补助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两免一补”所需资金由各市、县(市、区)财政负责落实;建立规范的受助学生认定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资助对象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群众及有关方面的监督。

为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两免一补”资金以“政府助学券”的形式发放,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到学生手中。“政府助学券”由各市参照省制定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助学券”的格式统一印制。财政部门依据学校回收的“政府助学券”拨付资金。各地要积极争取社会、企业、个人等多方面资助和捐助,鼓励社会力量认购“政府助学券”,进一步拓宽贫困学生救助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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