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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收费:需要算笔明白账

2006-05-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采写:刘丽娟 策划:周迅 我有话说

丁小浩: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主要从事教育经济学、教育财政学、教育政策分析等方向的研究。

缺乏口径统一的生均培养成本核算操作性方案

教育周刊:前不久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表示,今年教育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出台高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不允许出台新的收费项目,也不允许收取国家已明令禁止的各种费用。培养一个大学生,需要家庭与社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与财力,那么大家都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大学生的培养成本究竟是怎样算出来的?具体包括哪些内容?目前对高校生均培养成本进行核算在具体实施中存在哪些困难呢?

丁小浩:长期以来我国高等学校都是以生均事业支出作为生均培养成本的,也就是将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分摊给折合的本专科学生数,从而计算出生均支出。我国高等学校采用的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制度。1998年以来对于高校开支的分类通常可以包括以下几种。第一种是按照支出用途分,可以将事业支出分为教学支出、科研支出、业务辅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学生事物支出、离退休人员保障支出和其他支出等;第二种是按照支出内容分,可以将支出分为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其他费用和业务招待费等;第三种是按照开支对象分,可将支出分为人员费用支出和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在内的公用支出。顾名思义,对这些分类可以让我们对于高校开支的目的和内容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如何进行高校学生培养成本的核算既是高等教育宏观管理的重大问题,也是财务会计的技术问题。多年来我国一直缺乏生均培养成本核算的口径统一的操作性方案,原因主要是存在两类困难。第一类困难属于现有会计制度的局限造成的。在高校现行的会计制度下,会计账目实际上是一个收与支的账目,很难准确反映高校当期财务状况的各种权利和义务的关系,难以真实合理地对高等学校的学生培养进行成本核算。比如,现有的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方式缺乏资产和负债方面的信息,对于高校资产和负债的管理相当脆弱。因此,在现有的收付实现制的账目下进行学生培养成本的核算存在着一定的技术性的障碍。第二类困难则是人们对于高校的成本特性依然缺乏深刻的认识,对哪些开支应该计入学生培养成本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例如,一所高校包含各种不同层次的学生,有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有全日制的在校生,也有各类成人教育的学生。不同类型学生的培养成本显然是不同的,这就涉及到成本如何在各级各类学生间进行分摊的问题。通常的做法是将不同的学生按一定的权重折合成当量。这就涉及到如何制定权重。但是由于人们对各类不同学生培养成本的认识水平的限制,尚缺乏共识的权重方案。另外,学生培养成本科目的确定应该遵循相关性原则,也就是说应该考虑到各类支出与学生培养活动的相关程度。但是高校的许多支出内容,包括高校的科研支出、学生资助、附属机构的支出,教职工的养老和保险等等支出,它们与学生培养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关联性,有些关系极为密切,有些则并不直接相关而只是间接关联,在核算成本的时候如何处理始终是有分歧的。

制订规范的和具操作性的成本计算方案

教育周刊:今年教育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出台高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旨在治理教育乱收费,是否也有助于降低学校的办学成本,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分配与使用?

丁小浩: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学费普遍上涨,存在一些高校学费上涨幅度过大的现象,既脱离了高等学校的真实学生培养成本,也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成本分担政策的初衷。2000年,为规范高等教育学费收取制度,保证成本分担政策的有效推行,教育部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学费收取额度不得超过生均日常运行经费的25%。但是,由此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以往对学生培养成本科目的界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造成社会各界对高等教育学费水平存在一些误解和指责。在这种宏观背景下,科学合理地界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培养成本,制订相对完整规范和具备可操作性的成本计算方案就成为了一个非常紧迫的任务。学生培养成本核定方案应该客观反映高校成本

教育周刊:出台高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可以大学生成本核算科学化、公开化、透明化,您认为应该怎样计算高校生均培养成本才是科学合理的?

丁小浩:实际上高校生均成本核算中遇到的诸多困难并不是中国高校所独有的,也是国际社会所普遍面临的。20世纪80年代,许多国家出现了高等教育财政危机,一方面是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张,另一方面是高等教育投入和产出的多样性、复杂性及其对质量和学术声誉的追求带来递增的生均经费支出水平。随着世界各国对高等学校成本的普遍关注,以及对非营利组织真实成本信息披露的要求,一些发达国家也在探讨改进和完善包括政府、高校等在内的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但现阶段,依然没有对高校成本核算的共识的、完善的方法,也就是说国际上高等学校学生培养成本核算问题也没有很好解决。虽然由于现行的会计制度的限制和人们对一系列相关问题的认识的限制,任何方案不可能是尽善尽美的,需要经过不断的实践和修正逐步完善。但是方案依据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应该是清楚的,一个合理的高等学校学生培养成本方案应该以真实、客观地反映高校成本行为为原则,应该有利于成本信息的使用者了解高等学校运行情况,保证公众对高等教育运行情况的知情权。它可以使不同高校采用相同的核算口径,尽可能地对各项开支采用相同或相似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处理,保证成本核算信息的可比性。它应该能相对准确地计算真实发生的学生培养费用,在确保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的框架内最大限度地消除原有收付实现制和人为主观因素在计算高等学校学生培养费用过程中负面影响。另外,近年来高校谋求自身发展的需要与资源供应相对不足的矛盾促使社会日益关注资金的统筹规划和使用效率。学生培养成本方案应该有利于提高高等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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