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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动摇社会诚信基础

2006-05-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罗旭 我有话说
2000年,23岁的王岩就在沈阳开了一个汽车修理店。此后的几年,正是汽车市场迅速膨胀、汽车修理行业利润丰厚的几年。本该在此行业大有作为、大赚其钱的他,却因为误入传销歧途,触犯国家法律,沦为阶下囚。

2005年5月以来,公安部会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开展了代号为“鲁剑”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行动

中,山东省公关机关破获了“5・30”特大传销案,打掉了以传销巨鳄杨玉勇为首,覆盖全国15省(市)16万余人、涉案金额4个多亿的巨大传销组织。王岩就是这个网络中的一名传销人员。

谁受骗

“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这是传销组织中,对新发展下线“洗脑”时常说的一句话。“怕就怕你周围所有的人都这样对你说。”王岩说,“那时你就仿佛处在一个强大的‘场’里,不由自主越陷越深。”

传销组织大都要创造一个封闭的环境,以便对新来者“洗脑”,所以大都采用“异地邀约”的方式。也就是,以介绍工作等理由,将人从甲地骗到乙地,方便对其掌控。受骗者一下车,接站者就会讲这里社会治安不好,劫匪多,出于安全考虑,让对方把各种证件及财物交出代为保管。接下来就是“培训洗脑”。“培训”教师大多能说会道,善于煽动人的情绪。他们想尽办法,一定让后来者明白,即使无学历、无技术、无资金也能够挣大钱,想赚大钱就要干传销。

2000年,王岩也是这样,被一个朋友从沈阳骗到铁岭,经“洗脑”后陷入传销组织的。“上当者大都是弱势群体,农民工、下岗人员、小商贩、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退休人员……”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桑培伦对记者说,“这些人都有企图快速发财的心理,传销正是充分利用了这一点。”

经侦查,犯罪嫌疑人杨玉勇在1998年至2003年期间,就是利用这种伎俩,逐步建立了庞大的传销组织,下线人员多达数万人。在此期间,杨玉勇非法获利高达2000余万元。2003年末,杨玉勇在北京注册成立北京伊康国际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后,仍采取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方式进行非法经营,非法经营额达1000余万元。

由于传销的实质就是拉人头,骗下线的钱,当少数传销者升到一定级别,明白了其中的运作规则,就会拉出一帮人马自立山头,独吞收益。所以,几年间,打着杨玉勇旗号的传销组织不断分裂繁殖。直至杨玉勇被捕,这个由他初创的传销网络已发展到涉及全国15省、市16万余人。

谁发财

对非法传销稍加分析,就知道,这种“人传人”的活动根本不可能创造新的财富。但是确有人从传销中赚了钱。那么,钱从哪里来?

王岩加入的传销组织,当时主要是卖一种叫“紫苏油”的保健品,2450元一份,发展一个下线有315元提成。公司对“团队”的约定回报率是60%,也就是说,“每传销一件商品,公司得40%的利润,而所有的下线才能分60%的利润。”

最后做到A级代理商的王岩,他这一支有200多人。按每人一份,200人计,共付出49万元。由于他们并没有创造新的价值,他们所能获得的只是49万的60%――29.4万元。也就是说,他们发展的人越多,公司赚的钱越多;个人买的份数越多,个人损失也就越大。其实,少数人所谓赚的钱都是从下线身上欺诈而来。那些参与者都在做“一步登天的发财梦”,而往往只是成了别人的垫脚石,最后只有总裁和公司发大财。

据了解,杨玉勇手下得力干将刘春杰所掌控的分支网络里有传销人员近8000名,除了刘春杰等少数的A级代理商赚了钱,其它传销人员基本上都是空手回了家。也就是说,这些A级代理商谋取暴利是建立在多数人血本无归的基础之上的。

但是A级代理并不是那么容易达到的。淄博市周村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蔡延杰告诉记者,“一开始说的是,你只要发展两个下线,就能坐享其成,逐步升到A级挣大钱。实际并不是这么简单。如果你的两个下线中,任何一支不能再往下发展,你就不会升级,更谈不到赚钱。”

A级也有大小,像王岩这样的A级,即使他从每人身上提315元,200人也只有6万多元。而这6万元花了他几年时间,加上“招兵买马”及生活开销,他也是血本无归。对于王岩来说,参加传销的这几年就好比是做了一场噩梦。现在噩梦醒来,两手空空,众叛亲离,锒铛入狱。做到了A级,下场尚且如此,那些比他级别更低的传销人员,结局就更可想而知了。

谁受害

传销的实质,完全是上线骗下线,被骗得身无分文的传销者马上变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经验早已证明,几乎哪个地方有传销,哪个地方就会盗抢盛行。此外,由于利益纷争,上线打死下线、下线报复上线的命案,也时有发生。

“传销必然导致悲剧。”淄博市周村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王强说,“参加传销的人员大多被骗得倾家荡产。少数能成功做到较高级别的人,赚了钱的同时,也就触犯了国家法律,下场是受到法律的制裁。”

谈及传销的危害,王岩脱口而出:“传销浪费青春。要不是干传销,我现在怎么也不会落到这个地步。这辈子最好的年华都搭在这样的事儿上。”

“当然还不只这些。”犹豫了一下,王岩说,“对家人的伤害是没法弥补的。我做传销时,周围人看到我父母就会说他们家儿子在做传销,害得老人抬不起头来。还有,我把姑姑家的表弟、中学时最好的朋友都发展进来,他们都赔得很惨。结果直到现在,我们再也没有来往,可能永远也没法化解了……”

“传销最可怕的是,它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动摇了社会的诚信基础。”几乎所有的办案人员都这样对记者说,“传销的基本方式是‘杀熟’。它以欺骗为直接手段,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参与者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解脱的方式往往是发展下线,欺骗别人,转嫁成本。就这样,传销网络中的欺诈行为,迅速弥漫成整个社会网络的不信任危机,导致亲友相骗,朋友反目,信用受伤。而且,传销突破了道德和法制约束,危害人的思想信念基础。传销的‘洗脑’,让人不以欺骗为耻,反以为荣。传销培训出了不受道德约束的一些人,即便传销组织被取缔,不再从事传销,这些人已经没有正常人做不道德事时的内疚感,变得极端自私,惟利是图。这样的社会成员如果达到一定规模,社会控制体系将面临崩溃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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