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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执法工作的“阳光作业”

2006-05-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王敬德 我有话说

4月17日,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对16名离职、转任及提拔的处级干部和71名科级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表明无一人违规;近两年来,该局对基建工程、财务支出、暂扣款、保证金等233个项目进行过审计,共节省资金400余万元。这是徐州市局推进财务民主,从源头遏制腐败的亮点。

4月初,12名普通民警经过笔试、面

试、组织考察、党委研究等竞争上岗程序走上基层副科职领导岗位。自去年以来,该局共有600余名符合条件的民警报名参加竞争,3批次40名优秀民警走上基层正、副科职领导岗位,一批德才兼备的民警脱颖而出。这是徐州市局推进政治民主,保障民警政治待遇的亮点。

近日,江苏省公安厅领导到徐州市公安局调研时,充分肯定该局将“政治民主、警务民主、财务民主”等三个“民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经验做法,并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

推进政治民主营造和谐氛围

徐州市公安局党委始终坚持民主议事“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对重大事项反复论证,慎重研究,科学决策,使决策的过程成为集思广益、凝心聚力、充分酝酿的过程。党委正副书记以普通成员的身份参与讨论重大问题,在干部任用、重大收支、重要项目等热点问题上,坚持集体研究决策,班子成员包括“一把手”每人都只有一票的权力,任何个人都无权作出决定。

徐州警方全面推行干部公推公选和竞争上岗机制,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保障民警的政治待遇。干部选拔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各个环节,均在市局纪委的严格监督之下进行并进行公示,接受民警监督。

开展向民警报告工作,自觉接受评议。徐州市局党委采取适当形式,定期不定期将有关工作情况向民警通报,接受民警监督。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进行述职述廉52次,向基层民警汇报工作26次。

推进警务民主确保透明公开

徐州市公安局对涉及经济发展大局和群众利益的公安行政重大决策,在出台前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大型企业等各界代表对决策听证;局党委成员每人每年挂钩联系1个基层所队,定期深入调研指导。同时,在公安信息网主页上设立了“局长信箱”,局长沈文祖与民警网上直接交流沟通。基层民警网上500余封反映问题的信件均得到了满意的答复。26个机关处室与28个派出所结成对子,定期到联系点调研督导,参与巡逻、清查等基层工作,提高了机关部门服务领导、服务基层的效能。

实行网上办案制度和案件评析制度,推进执法民主。深化警务公开,推进警务民主。将警务公开向执法环节延伸,把所有能公开的执法内容全部公开,落实执法告知制度,实现执法工作的“阳光作业”。健全社会监督评议制度,在社会各界聘请警风警务监督员40名,定期召开座谈会倾听意见。

推进财务民主遏制执法腐败

徐州市公安局在全省公安系统率先全面推行基层所队财务公开,从源头上遏制了经济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近年来,市局先后被评为全国公安装财系统先进单位、全市“收支两条线”管理先进单位、2003-2005年度徐州市财会工作先进集体。

由于该局充分发挥“政治民主、警务民主、财务民主”等“三个民主”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推进“三个民主”与各项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有效实现了公安工作跨越式的发展。2004和2005年,命案破案率及全市刑事案件破案率在全省领先,全市追逃和打黑除恶工作均名列全省榜首,经侦工作14项指标综合考核连续两年蝉联全省公安机关第一。

队伍建设成效得到群众认可,2004和2005年,徐州市公安机关连续两年在全市“万人评议机关”活动中进入前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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