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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农村要发展新文化

2006-05-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发展新文化,促进农村文化繁荣,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事业,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近年来,各地着力推进广播电

视“村村通”等重点文化工程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文化活动,积极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改善,农村文化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局面。

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我国农村文化建设还相对滞后,还存在着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文化活动、文化内容相对贫乏,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不足,文化体制、文化机制不顺不活,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等问题。相对落后的农村文化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精神需要,不能适应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要求。“富了口袋,穷了脑袋”的农民不是新农民,“经济上去了,文化下去了”的农村也不是新农村,只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协调发展的农村才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社会主义农村新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发展新文化就要丰富农村文化资源。在内容上,我们要加强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文化活动,积极推动农村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在形式上,我们要变“送文化”为“种文化”,不仅要为农村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还要让它们在农村扎下根、结出果。发展新文化还要继承发扬农村的传统特色文化,加强对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利用。

发展新文化就要创新文化运转的体制机制。我们要积极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推动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动员他们为发展农村新文化多作贡献。同时,要大力发展农村民办文化,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使农民群众真正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我们还要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要通过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农村文化设施运行管理的新体制、新机制、新办法。

发展新文化就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我们要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对口支援活动,积极探索“三下乡”活动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助农村文化事业。要建立和完善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城市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支援农村文化建设,要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中增加农村文化服务的内容,鼓励应届大学毕业生深入广大农村从事文化信息传播、活动组织、人员培训等活动。

发展新文化就要加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新文化建设,切实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要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和发展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队伍,并逐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落实有关部门在农村新文化建设中的责任,让农村新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前所未有的伟大工程,农村新文化建设作为这项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也必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考验。只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方针,努力探索、勇于创新、不断进取,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农村新文化建设,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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