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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科学基金制 建设创新型国家

2006-05-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在全国贯彻落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时刻,我国自然科学基金制度迎来全面实施20周年,这是我国科学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20世纪80年代,89位科学家怀着振兴中华的强烈心愿,致函党中央、国务院,建议设立面

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推动我国科技加速发展。这一动议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批准。1982年,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基金正式启动,标志着科学基金制这一新生事物在中华大地萌生发芽。1986年2月14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正式诞生,科学基金制在我国开始全面实施。

实施科学基金制是党和政府应对世界科学技术发展趋势、推动我国基础研究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举措,也是党和政府尊重科学家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推进科学民主管理的重要里程碑。

2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广大科学家的大力支持下,科学基金经费逐年稳步增长,已经成为我国支持基础研究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和主要资助渠道。科学基金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整体水平、培养和凝聚科技人才、推动科技自主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社会前进的不竭动力。“十一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是我国发展基础研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和政府对基础研究给予高度重视。胡锦涛同志指出,基础研究的重大突破将进一步为人类认知客观规律、推动技术和经济发展展现新的前景。温家宝同志强调,基础研究是技术发明的先导,是应用开发的源泉,加强基础研究是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积累智力资本的重要途径,是跻身世界科技强国的必要条件。

实施科学基金制就是要把平等竞争和激励创新的机制引入基础研究,克服行政拨款方式的某些弊端,实现知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不断推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科技体制的建立与发展。

随着科学事业的不断进步,自然科学基金制度在我国科学事业发展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科学基金发展中,要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顺应基础研究的发展规律和时代特征,履行科学基金工作使命与责任的必然选择,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促进自主创新,繁荣科学事业,为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在科学基金发展中,要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发展科学基金文化,推动科技创新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文化环境;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营造良好国际环境。不断完善科学基金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运作效率与效益,制定和实施保障有力的配套政策,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驾驭和管理科学基金的能力。

科学基金制度是科学发展的基石。衷心祝愿国家科学基金在促进科学事业发展中基业永存,事业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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