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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要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

2006-06-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张玉玲 我有话说

丁绍祥,中共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委书记。1973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县委书记、区委书记、中共云南省昆明市委常委、秘书长、昆明市委副书记等职。2005年在清华大学―美国哈佛大学联合组织的中青年干部班学习。

记者:你在1991年就提出要让小生产和大市场对接,在全国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你又进一步提出要让千家万户的农民顺利融入到千变万化的市场中,这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丁绍祥:由于受工业不发达和城市化水平低的制约,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还相对较弱,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城乡差距看似是经济差距,实则是主体差距造成的。受教育程度低是农民与市民存在差距的一个方面,但更主要的还是农民组织化程度太低造成城乡差距拉大。要改变农民弱势群体的地位,就要让小生产和大市场对接。要让千家万户的农民顺利融入到千变万化的市场中,必须解决农民组织化的问题,提高其对资源的控制能力、社会的行动能力和利益表达的能力,使“善政养农”政策有一个与之相匹配的受用主体。

记者:那么,根据你们基层实践,有怎样的经验实现这种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

丁绍祥:楚雄彝族自治州是典型的农业州,全州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4%,以元谋县作为新农村建设试点,我们提出在农民组织化上,要努力让每个农户都加入一种经济组织,每一个产业都有一个专业协会;在产业绿色化上,要求户户执行标准化生产,业业有龙头企业带动;在体制服务化上,力争让每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都得到帮助,让每个农户都得到专业化服务。具体说来,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依托农村经纪人和乡土人才,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成立协会,充分发挥协会传播信息、培训会员、组织生产、提供服务、保证销售的功能,为会员提供专业高效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切实降低农民分散生产和经营的成本与风险,有效保护农民利益。目前,元谋农民协会的会员农户已发展到了全县农户总户数的58%,带动了全县40%耕地面积的规模化种植,会员农户普遍比非会员农户年均多增收200元以上。

在完善协会组织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帮助协会依法组建相应的公司,以公司作为市场主体,代表协会开展对外经营与合作,解决了协会无法解决的市场法人地位、融资签约、产品质量申报认证等现实问题。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还呈现出协会之间加强联合、组建联合会和协会内部向股份制过渡的发展态势,涌现出一批产值超千万元的协会。异军突起的协会,激活了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新生力量。截止到2006年4月底,元谋县共成立各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126个,会员达2.7万户;楚雄州农民专业协会发展到922个,会员达10.2万人,由协会带动和服务的农户已达20多万户,占全州农户总数的36%左右;全州建立起用水户协会85个,会员2.5万户,受益达10.5万人。

记者:要从根本上使农民能顺利进入市场,能增效增收,能分享到发展的实惠,这对乡镇管理体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那怎样建立起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呢?

丁绍祥:2005年2月以来,元谋县两个乡镇率先开展了乡镇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一是“做精行政”,通过党委、政府、人大、纪委领导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提高行政效率。改革后两个试点乡镇领导由20名减少到10名,精简50%。二是“做强管理”。对具有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实行优化组合,实行一人多岗,实现精简、高效。改革共撤并部门、站所38个,行政管理人员、工资性支出人员和全年工资支出经费均实现大幅精简。三是“做大服务”。整合站所人员,成立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一年一聘、三年脱钩自谋职业,属于公益性服务的实行钱随事走、政府埋单;属于经营性服务的实行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实现了从“以钱养人”到“以钱养事”的转变,改革后从事经济服务的人员增加了近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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