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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规范:从道德层面回归学术本身

2006-06-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采写:靳晓燕、罗骥 策划:周迅 我有话说

孙正聿,现任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哲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哲学学会理事长。

学术规范的缺失,首先是学界本身尚未学术化和规范化

《教育周刊》:学风建设委员会承载着社会科学领域学术规范的制度建设工作,您作为学风建设委员会的副主任,能否就学界的学术化与学术规范化谈谈您的见解?

孙正聿:学术界的学风问题,主要表现在学者偏离学术、学术缺失规范和学术资源配置不合理这三个方面。学术是科学、理性和真理的象征,也是自由、理想和崇高的象征,而学者则是学术的人格化。一些学者在学术上投机取巧,乃至于弄虚作假,沽名钓誉,从而损害了学者和学术的形象和声誉。部分学者对学术的偏离,造成公众对学者群体和学术研究的信任危机。学术规范化,首先应当是学界、学者的学术化。

学术规范的缺失,还在于学术批评的匮乏与无效。学术是研究和探索的过程,也是对话和批评的过程,离开普遍性的学术批评就没有整体性的学术进步。现在的问题是,学术界不仅缺乏普遍性的对话与批评,而且真正的学术批评难以取得学界的共识,因而也难以取得应有的成效。尤其应当引起重视的是,学界尚未做到学术研究中的“人格上的相互尊重和学问上的相互欣赏”,有的所谓学术批评变成了人身攻击,而真正的研究成果却得不到应有的承认。

当前的“学术规范化”讨论,没有深入到“学术”本身的规范

《教育周刊》:关于学风建设,您既强调学者必须共同遵循的学术规范,又强调各门学科的不同特点,您是怎样看待二者关系的?

孙正聿:学术规范化的目的是学术化,而学术化的基本形式是学术本身的多样化。规范学术研究的目的是推动学术发展,这应当是学术规范化的重要前提。例如,我们通常都对博士学位论文提出“理论创新”的要求,但真正的“创新”谈何容易?我曾经把人文学科博士论文分为五档,最高的是解释原则的创新,其次是背景知识的转换,再次是概念框架的构建,再其次是提问方式的更新,最次是逻辑关系的重组。实际情况是,极少有所谓“解释原则的创新”,而有些论文是“逻辑关系的重组”,也就是把古人的、洋人的、他人的某些研究成果以自己的逻辑重新组合起来了。怎样对待这种情况?一是必须严厉地制止论文中抄袭现象,从根本上拒斥各种不规范的学术行为,更重要的则是注重对研究生的学术的培养和训练。

在当代中国的学术研究中,实现学术研究的学术化,还必须重视学术研究中的“学科”问题,也就是从学科特点出发展开学术研究。我是研究哲学的,在我看来,哲学是以时代性的内容、民族性的形式和个体性的风格去求索人类性的问题,所以我认为,“哲学”既是哲学家以人类的名义讲述个人的故事,又是哲学家以个人的名义讲述人类的故事,个人的体悟和思辨与人类的存在和文明是熔铸在一起的。哲学的突出特征是以个体性的风格去求索人类性的问题。扩而大之,每门学问的最根本的学术规范,也应当是“规范”这门学问的研究者在该门学问的本意上展开研究活动。非常遗憾的是,在当前的“学术规范化”的讨论中,似乎还仅仅停留在“技术”或“道德”的层面上,而没有深入到对“学问”本身的规范上。正因如此,我们就需要注重每门学科的“一种游戏的多种玩法”。一方面,在关于学术规范化的讨论中推进对每门学科作为“一种游戏”的深切把握,促进研究者在该门学问或者说“该种游戏”的意义上开展研究活动,这就是我所说的最根本的“学术规范化”;另一方面,又自觉地保护每种游戏的“多种玩法”,不要让技术层面的“规范化”消解掉学术层面的“多样化”。我个人觉得,在推进中国学术的过程中,学术工作的规范化与学术研究的多样化,这将是我们面对的日益突出的两方面问题。

学者应当尊重他自己,并应自视能配得上最高尚的东西

《教育周刊》:学风建设委员会的成立,表明人们对学术规范的决心和期待。您个人来说,您又有怎样的期待?

孙正聿:学风,是学术研究的社会风气。作为一种社会风气的学风,不仅关系到学术队伍的建设、学术研究的成果以及学术自身的传承与创新,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风气、整个民族的精神状态和整个国家的综合国力。

学者的学术研究不仅为社会生产思想和理论,而且为社会提供理想和信念。不良的学风损害了学者和学术的形象,就会伤害公众对学者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的理解和同情,就会模糊社会的主导性的自我意识,就会弱化公众对主导性的价值理想、价值规范和价值导向的认同,从而影响到整个民族的精神状态和整个国家的社会风气。

不良的学风,不仅会使学者作为一种理想化的生活方式失去感召力和示范力量,而且会使学者的思想失去其力度和深度,无力回答理论和现实的重大问题。思想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是推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而不良的学风则直接影响了以理论创新为标志的思想力。

学术规范既是一种他律,又是一种自律,既是对学术活动的规范,又是对学术资源的规范,涉及的问题是十分广泛的。作为一名从事学术活动的研究者,最后想谈的是研究者对自己的规范。学术规范是一种外在的约束,但是,只有把这种外在的约束升化为学者的内在的“规范”,不屑于从事任何有损于学术良心的活动,才能实现学术的“规范化”。我经常引证列宁的一句话,“阅读黑格尔的逻辑学是引起头痛的最好的办法”。搞学问,就是不停地在思想上跟自己“较劲”,就是不间断地在思想上跟自己“过不去”,也就是坚韧不拔地“引起头痛”,而这正是“痛并且快乐着”。快乐地“引起头痛”,怎么能蝇营狗苟地把学术活动变成有悖于学术本身的“不规范”行为呢?

改变不良学风,需要学者认同学术研究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对于学界同仁,我有三点期待:一是要“忙别人之所闲”和“闲别人之所忙”,潜心于学术研究,致力于文献积累和思想积累;二是要“平常心”和“异常思”。思想要异常,否则就没有思想的创新。心态要平常,否则就会失去真实的思想。以平常之心而达于异常之思,才能实现思想和理论的创新;三是要“大让小”和“小尊老”,在人格上相互尊重,在学问上相互欣赏,积淀学术传统,凝聚团队力量,培育学术精神,在批评与对话中出“大师”、出“精品”、出“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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