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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促进和谐

2006-06-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2005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举办了“中国儿童慈善活动日”大型公益活动,主题为“把爱心奉献给孩子”。与往届活动相比,本次活动有意识地联合了权威新闻媒体,通过义演、义卖、慈善一日捐、公益短信等诸多形式,为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与团体参与儿童公益事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也使慈善事业所包含的社会意义和奉献精

神得到广泛的传播。

慈善事业是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现代意义的慈善事业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这些年,“中国儿童慈善活动日”的蓬勃发展,就是一个生动的注脚。继续发展和完善这一事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尤其在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发展机遇和艰巨挑战并存,我们必须从国家发展、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慈善事业的深层意义。

慈善事业最直接最基本的意义是扶贫济困,实现社会公正。在市场经济时代,一个社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贫富差距以及相关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面对这些问题,市场本身缺乏有效的补救措施,政府也不可能大包大揽,而慈善事业通过种种救助方式,却能够发挥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界慈善组织和人士筹集善款,救助弱势群体,以广泛的社会参与性,加强了社会各个群体之间的沟通、团结与合作。作为社会财富的一种分配方式,慈善事业不仅努力解决了人民群众所遭遇的现实困难,而且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他们对于社会公正的期待,实现了社会的和谐。

慈善事业具有强烈的道德教育意义。在慈善捐助之中,人们怀着爱心和真诚,去了解他人、帮助他人,展现了崇高而纯粹的精神境界,使整个社会体验到了人间的真情和关爱。大力彰显这种慈善精神,可以唤起人的良知,陶冶人的情操,引导人们不断追求和弘扬真善美的道德价值。这是真真切切的道德教育活动。

慈善事业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公平,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互助,张扬了人的善良本性,把爱心播撒到了千家万户,可谓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进一步繁荣我国慈善事业、共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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