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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举行构建和谐社会高层论坛

2006-06-2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由中央党校校刊社主办,一汽丰田等单位协办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层论坛暨中央党校校刊理事会首届理事大会”,6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艾买提,全国政协副主席阿不来

提・阿不都热西提,中央党校副校长虞云耀、李君如,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方立等与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200多人出席会议。论坛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条件、着力点等深层问题,进行了研讨。

与会同志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这一战略思想,着眼于我们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执政能力、执政方略和执政方式的新把握,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

与会同志认为,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揭示了和谐社会的本质内涵。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与会同志强调,理论的生命力在于指导实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全体人民共同努力。一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把党的先进性切实体现在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二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三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四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在扩大开放条件下促进发展的能力;五要维护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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