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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2006-07-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执笔人:徐晨光、彭进清 我有话说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进一步完善、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政党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向和目

标上的重大创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服务网络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安定团结、各种矛盾得到妥善处理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关键是要紧紧围绕以上要求、目标和任务,夯实基础。

一要正确把握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夯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正确的思想认识是确保行动正确的前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要应体现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个方面。但是现实中我们对和谐社会的认识与把握还存在思想不统一、认识不到位、要求不清楚的现象。和谐社会作为一种社会发展状态,有社会不稳定的不和谐状态、守住和谐底线的稳定状态和人们理想中的和谐状态。现在很多人对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的认识与把握仅停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层面上,这是一种较低层次的认识,不利于整体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协调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六个方面所包涵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党执掌政权、治理国家、造福人民等各个方面,涵盖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外交等各个领域。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等等,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

二要强化辩证统一的和谐意识,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思想意识是行动的先导。和谐意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先导,是营造构建和谐社会良好氛围的重要条件。营造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必然要强化“和谐意识”。当前尤其要突出宣传和增强五种意识:一是社会中的共生意识。必须明确和正确处理人与人的依赖关系,人与社会的依存关系,人与环境的友好关系。二是文化上的差异意识。必须正确对待民族文化差异、地区文化差异、职业文化差异。三是发展中的合作意识。要体现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要求;坚持和平是为发展,发展也是为和平;做到诚实守信,双赢发展。四是治国理政中的法制意识。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五是交往中的宽容意识。做到待人以诚、与人为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

三要找准工作切入点,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服务网络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安定团结、各种矛盾得到妥善处理的社会。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找准工作切入点,把“虚”的抓“实”、“软”的抓“硬”、“轻”的加“重”、“长远”的从“现在”做起。要深入研究社会基层管理规律,完善社会基层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基层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基层管理格局,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要拓宽服务领域,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基层管理和社会基层服务的合力。要重视每一个人的思想教育、心理教育和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荣辱观教育,强化每个人的社会意识和和谐意识,把每一个基层社区、乡村、基层单位和家庭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和谐“细胞”。

四要建立健全各种机制,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运行基础。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涵盖了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有条不紊地推进。一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和流动机制,形成健康的追求利益的动力机制和抑制利益独占性的均衡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安定团结。二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矛盾疏导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防止人民内部矛盾激化。三要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保障机制。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确保司法机关形成有效发挥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机制;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民主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特征,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政治基础和政治保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的统一,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统一。要紧紧围绕政党在国家政权的核心地位、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等,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人民团体的关系,推动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互动,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六要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加快发展是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物质基础的必然要求。人们有各种不同的需要,但最基本的需要是生存、生活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具备各方面的条件,但首要条件还是经济基础、物质条件。只有物质文化产品的丰富,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坚实基础。所以,十六届五中全会一连强调了“四个坚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解决存在着的问题。因此,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保障,始终是我们党的中心任务。

七要保证社会成员公平享受社会成果,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基础。社会主义社会的最终目标既不是共同贫穷,也不是两极分化,而是共同富裕。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指出“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建设的成果”,进一步深刻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理念。缩小差别,防止两极分化,形成公平享受社会成果的社会基础,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又是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紧迫任务。在公平与效率的问题上,既要在初次分配中,以效率为前提;也要在再次分配上,以公平为原则。既要在经济运行中讲效率为前提,也要在社会服务中讲公平为原则。形成一种既有合理差别,又保持相对公平的利益分配结构。要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资源的合理共享,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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