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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在探索中前进

2006-07-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 但未丽 我有话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2003年7月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将适用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等非监禁措施的罪犯实施社区矫正。从此,社区矫正,这项意义非同寻常、影响广阔深远的司法改革举措,经过刑法学界多年的充分论证,经过司法部门多次实证考

察,终于得以在我国正式实施,先在京、津、沪、江、浙、鲁6个省市进行试点,后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涵盖东、中、西部的18个省(区、市)。其中,以北京和上海的做法较有特色。

社区矫正在北京

2002年8月,密云县开始针对假释和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社区矫正的实践探索。2003年7月1日,北京在东城区、房山区和密云县,开始首批试点。2003年12月1日,进一步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了朝阳等9个区县。2004年5月1日,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全市18个区县全面展开,并逐渐形成了关于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管理、教育、公益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解除矫正等一整套制度。特别是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的“二分”制度,将社区服刑人员分为A、B、C三类,从报到、走访、个别教育、活动范围、公益劳动等方面,分别实施低、中、高三种不同强度的管理,充分体现了刑罚个别化的要求。

东城区将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过程划分为初期教育解困、中期教育矫正和后期解矫三个阶段,并将工作重点放在接收、安置和生活解困、公益劳动等九个环节上。此外,还与“惠泽人”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签约,建立了全市唯一一家拥有全套电子信息系统、全封闭、可视的心理矫正督导室。大兴区为了缓解矫正专业人员的工作压力,把矫正工作做深做细,创造性地建立了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改造犯人的协管员制度,目前已招聘协管员58人。据市司法局监狱劳教工作联络处副处长杨海涛介绍,继大兴之后,平谷和顺义等区县招聘的协管员也已正式上岗,其他区县正在积极组建之中。同样是借用社会力量开展社区矫正,与大兴区略有不同的是,石景山区司法局是聘用退休的政法老干部担任专职社会工作者,以弥补矫正专业力量不足,延伸工作触角。

截止2006年3月底,北京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096人,解除矫正4833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5263人,重犯率为0.046%。

社区矫正在上海

2002年8月起,上海在徐汇区的斜土街道、普陀区的曹杨新村街道、闸北区的宝山路街道,开始了探索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2004年6月1日,矫正工作在全市19个区县的270余个街镇全面展开。

上海的社区矫正工作,是上海市委“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一部分。为构建这个体系,上海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副厅级的社区矫正办公室,职责是领导和管理上海社区矫正工作,并提出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基本思路,分别成立了三个民办非企业社团,新航道社区总站便是其中之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据悉,新航总站已在全市19个区县建立了工作站,在各街镇都建立了社工点,目前共有社工428名,服务对象人数约为4.8万多人,其中社区矫正对象5000多人左右,五年内的刑释解教对象42975人左右。社工与社区矫正对象的配置比例是1:5,与刑释解教人员是1:150。至此,上海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基本形成了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主,以400余名专业化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近万人的志愿者队伍为辅的科学格局。

上海市矫正办朱久伟主任认为,心理调适对预防犯罪的影响不可忽视。市矫正办特意成立了心理矫正专家委员会,对全市心理矫正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目前,全市共有384名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志愿者,活跃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其中以卢湾区的“金武官心理工作室”最为突出。为建立社区矫正基础工作的长效机制,上海建立了合格街镇考评制度,到2005年底,达标街镇已占全市街镇的41.2%,其中徐汇区和普陀区达77%,卢湾区和静安区达100%。同时,为使有限的矫正资源有的放矢,经过试点和两次修改,矫正办在全市推广应用了徐汇区斜土街道首创的风险评估制度,将矫正对象中风险值高的对象分离出来,对每人都量身定做一套个性化的矫正方案。

到2006年3月底,上海市累计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已达11487人,目前在册5106人,已顺利解矫6000余人。

经过近三年的努力,首批试点的6个省(市)已经有186个县(区)的2147个街道(乡镇)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共接管社区服刑人员34000多人。在此过程中,虽然困难不少,如矫正工作缺乏明确的法律保障,且程序性规定缺失,缺乏专门机构及工作力量不足,对无处投靠者安置难等,但是,探索中的社区矫正工作仍是成绩斐然,公众支持率逐步提高。95%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能服从监督管理,积极接受教育,还涌现出许多拾金不昧、救助他人、勇斗歹徒的典型。据统计,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不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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