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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了新楼能不高兴”

2006-07-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苗家生 我有话说

2005年11月,辽宁省抚顺市数以万计的棚户区居民喜事连连,首批动迁的1万多个家庭、3.52万人喜气洋洋地迁入新居。望花区北厚屯一位64岁的居民在棚户区居住了40多年。看到分给他的65平方米的套间新房,老人乐得合不上嘴。面对记者的采访,许多人吐露心声:“没想到活这么大岁数住上了新楼。”“你说我搬了新楼能不高兴吗?

我的心情用语言是无法形容的。”

从去年年初开始,一场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在辽宁省各地展开,祖祖辈辈生活在棚户区里的人们看到了希望。改造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是辽宁省委、省政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辽宁,从辽宁实际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全省11个市共拆除765万平方米棚户房,10万余户棚户区居民住上了新建的楼房。

在棚户区居民喜迁新居的同时,辽宁省有关部门又在为下一步的工作运筹了。棚改新区(即为安置棚户区居民新建的住宅区)是城市社区中的特殊单元,由于历史的原因,这里中老年人多、贫困户多、病患人员多、失业人员多,更需要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如何在帮助棚户区居民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棚改新区的整体文明程度,是亟待解决的新课题。为了切实加强棚改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功能,搞好社区服务,建设和谐文化,提高棚改新区群众的生活质量,辽宁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决定在全省棚改新区中深入开展创建和谐文明社区活动,进一步优化棚改新区的生活环境,提高棚改新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将棚改新区建设成和谐文明社区,为构建和谐辽宁打下坚实的基础。

抚顺市东洲区新屯街道莫地社区是辽宁省棚改新区开展创建和谐文明社区活动的缩影。莫地社区有718户居住在棚改新区,居民们从原来简陋的棚户区搬进新建的楼房时,有些人也带来了落后的生活习惯,社区里出现了一些不文明现象。为此,抚顺市文明办指导莫地社区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融入新制定的和谐文明社区创建规划和社区居民文明公约之中,深入开展了“知荣耻、树新风”教育活动。社区建立了科普宣传画廊,开展了楼道文化活动,用群众易看易懂的妙语、成语、谚语、漫画等图文形式,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社区设立的“文明从我做起”(光荣榜)和“文明就差这一点”(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就像一面镜子,使居民们明耻知荣,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抚顺市委统战部、市卫生局、市妇联、市司法局、团市委、抚顺市志愿者协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捐款捐物15万元,为社区建立了宣传画廊、宣传板;为社区居民进行了义诊,免费发放药品;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为使社区居民人人都在组织之中、人人都在活动之中,人人都在教育之中,莫地社区组织居民成立了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队、文娱表演队等九支群众队伍。抚顺市教育局、文化局、体育局向社区赠送了一批学习、文体用品,安排了专业文艺工作者为社区培训文体活动骨干。雷锋生前所在部队和全国文明单位――抚顺市中心医院分别与莫地社区结成了共建精神文明对子。如今的莫地社区,环境干净整洁、邻里团结和睦,居民的素质和文明程度有了较大的提高,关心、支持、参与社区道德建设的和谐文化氛围正在形成。

像抚顺市莫地社区那样,创建和谐文明社区的活动在辽宁省其他城市的棚改新区中也广泛开展起来。据介绍,创建和谐文明社区、和谐文化的主要内容一是加强棚改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开辟更多便于群众参与的公益性文化体育场所,特别是多建设一些老年人和青少年学生的校外活动场所;二是加强棚改新区环境建设,动员群众自己动手,创建美好家园,为棚改新区居民创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三是加强棚改新区和谐文化建设,建立相关设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四是加强棚改新区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棚改新区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加强棚改新区思想教育和道德建设,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八荣八耻”教育,努力提高棚改新区居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六是努力为棚改新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切实解决棚改新区群众反映强烈、迫切希望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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