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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喜与忧

2006-07-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布鲁塞尔记者 李力 我有话说

人口只有1031万的比利时,公务员队伍却相当庞大,公务部门的从业人员高达人口总数的1.5%。长期以来,由于联邦、语区和大区政府职能重叠、相互牵制,公务部门办事效率低下,而公务员终身制又使公务员队伍缺乏活力,比利时曾被视为行政管理最复杂的国家之一。1999年,比利时政府对原有公务员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引入了企业人

力资源管理的经验。经过7年实践,比利时公务员制度改革究竟获得了哪些经验?带着问题,记者采访了荷比卢地区著名法律咨询机构―隆路律师事务所的行政及劳动法专家菲利普・萨艾伦斯先生。

萨艾伦斯说,经过1999年的公务员制度改革,比利时的行政机制和行政程序日益简化灵活。比利时现有公务员制度的特色之一是在终身制公务员的基础上增加了合同制公务员。顾名思义,合同制公务员指公务部门为满足某些职位的特殊需要,在雇佣双方自愿的基础上面向社会招募的公务员。与终身制公务员不同,合同制公务员身份随着合同的中止而结束,公务部门可以根据岗位的需要和雇员的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并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中止合同。截止到2004年10月,合同制公务员已占公务员队伍的25%,这为比利时公务部门的用人制度拓展了空间和灵活性。

在1999年的公务员制度改革中,比利时政府将企业的用人竞争机制引入公务部门,在公务员的能力、业绩考评和职级晋升等方面借鉴了企业的经验。目前,比利时的终身制公务员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级又细分为不同的系列、级别和工资档次。各公务部门以此为基础,附加行政职务和年终奖金等补贴形式,拉开了公务员的收入水平。据统计,终身制公务员的税前最大收入差距可达5倍,税后最大差距仍达3倍。比利时还鼓励公务员参加在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公务员如通过国家认可的专业等级考试,不仅可以增加晋升机会,每年还可以获得额外补偿。

萨艾伦斯认为,比利时公务员制度改革为公务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了活力,成功推动了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趋势,但同时也造成了公务部门的人际关系紧张,给国家退休金制度带来了空前的压力。以往,由于公务部门的晋升机会较少,国家便以优厚的退休金对公务员进行补偿。公务员制度改革后,这一传统仍得以延续,以在职期间月收入5000欧元计算,目前终身制公务员的退休金已高达私企雇员退休金的2倍,自由职业者的5.5倍。这一状况如不改变,到2010年,比利时的退休金制度将面临崩溃,而迫在眉睫的退休金制度改革,已成为比利时政府最为头疼的难题之一。

(本报布鲁塞尔7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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