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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农民 建设新农村

2006-07-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佟志武 我有话说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培养造就思想好、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焕发广大农民的激情活力,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

培育新型农民,要强化农民群众主体意识,确立农民群

众主体地位,使其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广大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也是新农村建设成果的最终受益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实践表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强化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意识,确立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是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从锦州实际来看,由于农村人口比例与农业经济比重偏大,受传统内陆封闭发展的影响,一些农民思想观念僵化保守,陈规陋习根深蒂固,小富即安、小进即满的小农经济意识较重,与外界交流融合的能力较弱,主体意识淡漠,等待观望思想较重。锦州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市,工业化、城市化水平较低,县域经济基础薄弱,建设新农村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必须一手抓县域经济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一手抓新农村建设,推动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努力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在这一过程中,要努力确立并强化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地位,激发他们投身新农村建设伟大实践的热情与干劲,使他们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培育新型农民,要培养造就与其主体地位相适应的能力素质,不断增强广大农民自主发展的能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实践呼唤新农民,而新农民只有在建设新农村的实践中才能更好地培育。就锦州而言,目前,相当多的农民思想观念、精神状态与发展能力与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地位不相适应。坚持培育新农民与建设新农村的良性互动,在培育新农民过程中建设新农村,在建设新农村进程中培育新农民,这应是我们最现实和最迫切的选择。

其一,要改变农民传统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这是培育新型农民的首要环节。建设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已经对新时期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赋予了全新的内涵。随着社会发展和环境变化,传统农业正在向现代农业转变,尤其是伴随着农民致富愿望的日益增强,千百年来形成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必须彻底改变,否则,就会严重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其二,要培养广大农民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与转变农民群众观念是统一的,只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才能收到实效。要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摒弃封闭保守心理,树立开放创新观念,增强农民群众对陈规陋习的抵制力和免疫力;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克服依赖观望心理,树立自立自强观念,增强发展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要培养农民群众与主体地位相适应的创业能力,大力实施“知识发展战略”,着重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农民群众获取、吸收、交流各种知识和信息的能力。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为农村“可持续发展”、为农民增收提供直接动力。要通过健全农村土地合理有偿流转机制、提高农业科技含量、推行企业化经营模式等具体措施,不断强化农民群众规模化生产、社会化协作、一体化经营的市场理念,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使广大农民群众从体力型、打工型向技能型、创业型转变,从习惯于小生产方式向发展集约型现代化大农业转变,从固守田园靠天吃饭向积极创业转变,真正成为建设新农村的创业主体。

培育新型农民,要营造有利于实践主体焕发创造活力的环境氛围,增强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信心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广大农民群众改变自身生存状况及生产生活方式的愿望更加迫切和坚定。我们要因势利导,努力营造有利于农民群众焕发创造活力、建设美好家园的社会环境,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农村的归属感和向心力。

其一,要充分发挥“反哺”、“支持”的政策推动作用,赋予农民平等的市民权利和发展机会。这是培育新型农民、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保证。现实存在的城乡差距尤其是城市居民与农民群众在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上的利益不均等,既迟滞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进程,又挫伤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要深入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工作方针,建立完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积极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农村金融和土地征用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要积极促进农村教育和卫生事业发展,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要求,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启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通过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在财政支出的使用方向上向“三农”倾斜,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继续增大在农村水利、乡村道路、生态建设、清洁能源建设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不断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其二,要按照“三贴近”的原则,大力开展“三下乡”活动,结合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切实加强乡村文化阵地建设,以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先进文化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继承和发扬农村淳朴优良的乡风民俗,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努力塑造和谐融洽的文明乡风。尊重并确立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要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从而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人。

其三,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密切党与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农民群众最重实际,用身边党员和党组织的先进性建设成果引导和教育农民增强建设新农村的信心最有说服力和号召力。“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支部,党员看干部”。一个地区农民群众的思想素质、精神面貌正是该地区党员和党组织精神状态的直接反映,发挥好农村党员和基层组织在建设新农村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至关重要。农村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切实加强农村党员和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其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和能力。要充分发挥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党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成为农民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组织者和引领者,成为农民群众致富的带头人、执行政策的明白人、社会稳定的维护人、文明新风的倡导人、村容村貌的管护人。(作者系中共锦州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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