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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防腐剂”标注不科学

2006-07-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艳坤 我有话说
目前市场上很多食品都单独将“不含防腐剂”作为卖点来宣传,这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消费者。食品专家认为,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防腐剂,即合理使用对人体是无害的。

消费者在市场上可以看到很多标注“不含防腐剂”的食品,其中有果汁饮料、茶饮料、罐头制品、方便面等。在走访中,大多数消费者也表示:标有“不含防腐

剂”字样的食品更安全,要优先选购。

对于二者之间的区别,商场售货员也会介绍说:“食品当然是不含有防腐剂的好,购买的时候最好看清外包装的标注。”

据专家介绍,目前很多饮料的保质期都在12-18个月,尤其是碳酸类饮料,如果不含防腐剂,就不能保证质量。一般知名生产厂家都会在外包装上标注所用防腐剂名称,但也不排除一些小厂商为谋求经济效益,本身使用了防腐剂而却标注“不含”。

此外,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防腐剂是对食品安全的一种保证。专家介绍,目前国内允许在一定量内使用的防腐剂有29种,以动植物为原料提取的天然防腐剂为主,使用较多的是山梨酸和苯甲酸类,添加防腐剂是为了防止食品中微生物滋生从而引发食品腐烂变质。食品防腐剂多数都会由人体消化,合理使用对人体是无害的。

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很多知名品牌饮料中同样含有防腐剂,他们一方面在配料表中标明了含有防腐剂苯甲酸钠,另一方面又宣传“不含防腐剂”,是作为一个卖点来炒作的。

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果一旦本身含有防腐剂,但在其食品包装上标注“不含防腐剂”字样的,具有误导、暗示和贬低其他食品之嫌,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我国《广告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做“引人误解的宣传”。而本身产品含有却标明“不含”,对于同类产品是不平等的。另外,对消费者来说,也是一种欺骗,属于虚假宣传。消费者要向工商、质检等相关执法部门举报,如果经检查后确实含有防腐剂,执法部门应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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