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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通过造血干细胞移植谋取不正当利益

2006-07-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胡其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24日电(记者胡其峰)要建立造血干细胞来源登记制度,保证造血干细胞来源合法、可追溯;不得通过造血干细胞移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这是卫生部日前发布的《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和《非血缘造血干细胞采集技术管理规范》中针对造血干细胞移植和采集技术
管理所作出的规定。

上述两个管理规范分别对开展非血缘造血干细胞采集、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提出了基本要求,包括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血液内科专业诊疗科目,是三级甲等医院或者血液专科医院,以及相应的人员基本要求和技术管理基本要求等。取得造血干细胞移植、采集项目登记的医疗机构方可开展造血干细胞移植、采集,并由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提供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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