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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就电价调整方案释疑

2006-07-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温源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24日电(记者温源)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今天就日前出台的电价调整方案进行释疑时指出,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主要是为了解决煤炭价格上涨、征收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和可再生能源附加、电厂脱硫改造以及电网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电价调整的因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按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适时疏导煤价上涨对电力企业生产成本的影响。二是目前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依然普遍较差,有不少移民生活较为困难,因此国务院决定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在全国销售电量上平均每千瓦时加价6.2厘,建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扶持农村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通过提高其上网电价鼓励燃煤电厂安装脱硫设施,以改善空气质量。这次电价调整明确规定,进行脱硫改造的电厂,其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钱。同时将新投产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常规能源的部分,在全国省级电网销售电量中统一分摊。四是为满足电源项目建设对电网配套建设的需要,在提高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同时,适当提高电网输配电价,增强电网企业融资能力,保证电力能够“发得出、用得上”。

本次电价调整,对销售电价结构也做了一些调整。包括:今年将全国中小学用电价格一步调整到位,全部执行居民生活电价。执行新的电价后,中小学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20元左右,大大减轻了中小学校电费负担;加大了推进城乡工商业用电同价的力度。电价调整后,全国将有19个省市实现城乡工商业各类用电同价;按照电价改革的方向,部分地区继续扩大实行两部制电价用户的范围,提高了基本电价标准,北京、重庆等地还制定了新的峰谷分时电价办法,以促进企业节约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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