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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另类教育”可以休矣

2006-08-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佩英 我有话说
某媒体7月24号报道《另类父亲的另类教育:携女徒步千里进京》,引起了多家媒体的转载和网上的热炒。内容大体是:一个父亲因不满学校的“垃圾作业”,让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不满12岁的女儿休学,并且带着女儿徒步1600多里进京。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要用“让女儿休学一年”这种独特的方式挑战现行教育体制。

该父

亲被媒体称为“另类教育的实践者”,褒扬之词漫天飞舞。大家应该知道,《义务教育法规定》规定,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该父亲因女儿“成绩一般、没有特长、自信不足”而促其休学,甚至扬言“用独特的方法挑战现行教育体制”。这种行为本身已经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炒作并褒扬这种行为就更显得极其幼稚了。

对于教育制度的种种问题,我们应该能看到国家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改革决心和正在做出的努力。在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里可以看到这样的规定:不收学费、杂费以确保其公益性;不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以确保教育的均衡发展;以法律形式来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等。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我们的教育制度正在逐步走向完善。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而不是以牺牲孩子的学业来换来挑战的快感。

一个多元的社会,应该存在多种不同的教育方式,世上没有一种教育方式适合所有的学生。一个国家只能制订适合大部分人的相对科学的教育制度。另类教育的存在,并不代表就是对现存教育制度的否定、也构不成挑战。事实是,更多的同学在正规学校里接受到了很好的教育,拥有阳光般的笑容,勇于接受挑战,对未来充满信心。毕竟,通过正规途径教育成才的人数要远远多于通过所谓“另类”教育出来的。

最后,笔者也注意到,该父亲表示“明年让女儿回初中学习”,也许,他也觉得继续让女儿脱离正常的教育环境而仅仅采取暴走或其他的方式是一件冒险的举动。我也希望这位父亲赶快让女儿回到学校,对那所学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提出积极的建议和批评,我想,这才是正确的、负责任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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