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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开出药品“诚信罚单”

2006-08-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罗志 我有话说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日开出药品“诚信罚单”,陈砚兵等3人因从事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被禁止在限期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武汉市药监局8月2日在当地报纸刊登的公告称,为严格药品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同时为教育违法者本人,警示他人,增强涉药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1款之规定,禁止陈砚兵、秦正祥、田国华在限期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此前,武汉市药监局会同公安机关查获了陈砚兵、秦正祥非法经营过期失效等假劣药品628件,标值72.8万元;查获了田国华非法经营假冒西安杨森、葛兰素史克、阿斯利康和法国施维雅等四家中外合资企业生产的药品18件计2320盒,标值45.48万元。

上述3人已分别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及所受刑罚,禁止他们在6年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期限从各自服刑期满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有不良诚信记录人员实行禁止行业准入,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做法。据悉,武汉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综合档案”已经初步建立,有过违规行为的医院、药店的违规事实、整改和处罚记录等,均已被记入该市的“诚信综合档案”。制售假劣药品情节严重的不法分子,将被严格依法拒于医药市场之外。(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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