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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教育收费“热点不热”

2006-08-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陈建强 我有话说

本报讯天津市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一项“让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十多年来常抓不懈,终于使这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逐步降温。如今,虽然正值各类学校招生最紧张的时节,但学生家长们普遍心态平和,揣着钞票“挤”名校的情景已成昨日黄花。热点不热,原因何在?答案其实很简单

:教育事业发展快,收费制度管理严。

天津市教委负责同志说:“天津治理教育乱收费之所以取得显著成效,最主要的经验就是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至今,天津市的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为解决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奠定了基础。在“教育兴旺,天津兴旺”这一理念支撑下,天津市投入巨资对中小学布局结构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通过建设“规范化学校”,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举改变了“点多面广、资源分散、水平不高”的状况。与此同时,他们发挥自身优势加快了高中学校建设,总投资逾22亿元的第一批31所示范高中陆续建成,迅速扩大了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使全市60%以上的普通高中新生都能接受优质高中教育。

天津市规范教育收费从制度入手。1996年,他们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研究制定了“公办不择校,择校去民办;民办要规范,收费不过万”的办法,解决中小学择校生高收费问题。后来这一措施被教育界人士誉为“天津模式”。他们还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公办高中学校择校“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做法,有效遏制了不规范招收择校生、“借读生”等老大难问题。

去年,天津市纠风办、市教委等七个职能部门制定了《天津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天津市的中小学校除收取学杂费、住宿费、代收课本费以外,其他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所有收费项目,则从收取范围、标准、依据都予以明确规定,并要求学校做到“统一公示内容、统一收费时间、统一收费办法”。近年来,天津实行了“教育收费听证会制度”,市教委还专门聘请了12名群众监督员,对教育收费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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