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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意见》

2006-08-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近日印发《关于军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推进军队建设又快又好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意见》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军和武警部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主席关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始终把高举旗帜、听从指挥作为最高政治要求来遵循,把围绕中心、确保打赢作为根本着力点来把握,把解决问题、务求实效作为重要指导原则来坚持,把见诸行动、注重经常作为基本要求来落实,把正面教育、典型激励作为有效方法来运用,切实把先进性要求贯彻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体现到部队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工作的各个领域。

《意见》依据党章和有关法规制度,按照党中央关于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基本要求,结合军队党的建设实践,从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民主监督、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四个方面,对军队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作出了规范,并对坚持这些制度规定的指导原则和基本目标、主要内容和方法途径,以及组织领导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总政在印发《意见》时强调,各级党委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加强军队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及时作出部署安排。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中央最近下发的四个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文件结合起来,研究细化实施办法。要重视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的学习培训,帮助他们熟悉掌握《意见》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的素质能力。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把落实《意见》与落实其他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军队党的先进性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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