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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大旗》何时了

2006-08-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宏伟 我有话说
现象8月11日,曾广受关注的《无极》剧组在拍摄过程中对香格里拉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一事终于有了说法:《无极》剧组被处以9万元罚款,香格里拉县分管副县长因负有领导责任被免职。同一天的人民日报报道,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浙江省缙云县仙都风景区内的芙蓉峡明代摩崖石刻“铁城”被《大旗英雄传》剧组随意
喷涂,造成损毁,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点评9万元的罚款对一个投资3个多亿的剧组来说,也就九牛一毛,《无极》及其他影视剧组能不能真的从中吸取教训还真是难说。这不,《无极》刚被罚,《大旗》又出来了。从《无极》和《大旗》事件都是在事后一两年才被披露来看,全国各景点和文物保护单位也许还有许多类似的事。而从《无极》、《大旗》当事人对破坏事件的态度上,人们似乎看不出他们有多少内疚和愧意:《无极》的制片人抱怨自己被冤枉了,《大旗》的制片方辨解“拍摄期间当地没有任何机构向我们提及这块石刻是国家文物”,“完全是无心之失”。与不痛不痒的9万元罚款相比,笔者倒更愿意看到当事人对自己给环境和文物造成的破坏行为有个认识。据最新消息,《大旗英雄传》剧组已就破坏文物一事正式道歉,然而,《无极》一事已出了几个月,相关部门也做了处理决定,但作为主要责任人的陈凯歌至今还没有就此事正式道过歉。大约习惯了被人捧着的感觉,只能接受别人给自己道歉,比如《馒头》。

与9万元罚款相比,香格里拉县分管副县长因负有领导责任被免职的处理更引人关注,也会给相关的部门和人员以警示。其实,《无极》也好,《大旗》也罢,之所以能随心所欲地破坏文物和环境,主要原因还在于当地的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拿《大旗英雄传》剧组损毁全国重点文物一事来说,照理,景区管理人员应该知道哪些是文物,更知道“改变文物原貌是决不允许的”,那么他们起码应该和剧组签订一个保护文物的拍摄协议吧。可是在利益面前,他们不仅没对剧组进行必要的监管,而且如景区文物管理人员所说:“本着对剧组友好的态度和考虑到影片今后对仙都的宣传促销效果,景区最终默许了他们行为。”于是,剧组的行为得到纵容,损坏文物的事自然也就发生了。

要想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在导演和演员中普及环保知识和文物保护意识固然重要(其实从他们所受的教育和所肩负的使命来说,应该具有这种素质),加强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约束更重要。我们看到,《无极》和《大旗》事件发生后,两地的管理部门并没有及时上报,也没有及时会同文物环保专家制定出补救办法,而是能捂则捂,实在捂不住了,把责任往剧组头上一推,自己跟没事人似的。这既暴露了目前很多景点和文物单位“重经济,轻保护”的现状,也暴露了我们在很多方面法律约束的不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说,香格里拉县分管副县长因负有领导责任被免职,会有一定的警示作用。也但愿《无极》、《大旗》事件今后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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