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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改革让群山沸腾

2006-08-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郑北鹰 我有话说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最近宣布:我国将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继农村土地承包后,在土地使用制度上的又一次重大改革。这是一项重大决策,对于提高林业生产力,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贾治邦说,到2010年,全国森林覆盖率将达到20%,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733万公顷,70%的城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0%。要完成这个任务,林权不改不行。
  

●拥有43亿亩林地,每年仍要用186亿美元进口1亿多立方米木材;

●年年植树造林,却挡不住沙尘暴

林权改革:逼出来的一条路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杨厝村的林农杨俊松告诉记者:“我们种了一辈子树,可是‘林改’以前,家里收入绝大部分却是靠养鸡、种菜――种树得不到效益。”
    当时,由于林农得不到种树的好处,一些人对“集体的树”能偷就偷,能不管就不管。有的农民看见别人偷砍树林,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盗砍树木在一些地方甚至成为了公开的、集体的行为。杨厝村林改前每年聘请6名护林员把村头、守路口,巡山管护,村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但盗砍滥伐仍时有发生。一些毁林案件甚至引起全国关注:河南省洛阳市临目路改扩建工程违法占用林地31.8991公顷,无证采伐林木824.7立方米;黑龙江东京城林业局团山子杨树、冷杉等树种被盗伐2178株,立木蓄积344.7立方米。违法行为在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无人制止。
    原因何在?
    长期以来,由于林区大多是国有制或集体所有制,林业产权虚置,经营与责任主体缺位,责权利严重不统一,直接导致了林区人“靠山吃山”,“资源依赖症”严重,陷入了越穷越砍、越砍越穷的恶性循环;另外也造成林业投入严重不足,社会办林业的渠道不畅通,使得林业越来越缺乏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投资吸引力、向心力,林业经济也随之萎缩。许多企业陷入生存危机状态,职工收入低,形成特殊的社会贫困群体。素有“中国林都”、“红松故乡”之称的黑龙江省伊春市,由于长期过量采伐,早已陷入了经济危困的境地,林区大部分职工一度只能依靠每月约300元的工资维持生活。
    我国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9%,拥有90%以上的森林资源,山区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56%。山区是贫困人口的聚集区,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现在,我国林地的生产力普遍低下,平均每公顷森林蓄积量只有84.73立方米,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99.85立方米;人工林每公顷蓄积量为46.59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50%。
    贾治邦说,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在林业生产实践中普遍存在造林难、育林难、护林难、防火难、科技兴林难等“五难”现象,而且表现得非常突出。这“五难”又集中表现为“三林”问题:林业生产力低,林区发展落后,林农收入低,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林业、林区、林农”问题。为什么说林业生产力低呢?只要和农业生产力比较一下就看出来了。农业用18亿亩耕地,解决了我们中国13亿人的吃粮问题。而林业用43亿亩林地,其中集体林地25亿亩,却没有解决13亿人的用材问题,现在我们每年要用186亿美元进口1亿多立方米木材。这43亿亩林地,更没有解决中国人民对生态的需求问题,像今春发生的沙尘暴,就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不少人产生了疑问,治理生态这么多年了,沙尘暴为什么还这么严重?其根本原因,还是林业改革不到位,体制和机制不顺,阻碍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他表示,只有改革,才能有效消除长期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只有改革,才能有效释放农村劳动力的巨大潜能和林地的巨大生产潜力及调动其他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只有改革,才能充分发挥林业的双重属性和林业的多种功能。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也认为,要从根本和源头上遏制住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就要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监管服务到位”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山活 民富 人欢

林权分到户小康上了路

现在,福建、江西、浙江等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大见成效。林区呈现出山活、民富、人欢的新景象,到处都可以感受到因林改给林农生活带来的可喜变化。
    江西省安福县泰山乡清江村村民刘炳光说,他家5口人,这次林改分得27亩山。他说:“党的政策好啊,林改真是改到了我们农民的心坎上了!去年我家砍杉木36方,得现金6000多块,过去几十年我都没有得过这么多钱。”
    林改后,由于确保了村集体有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村级组织的执政能力和建设水平得到明显增强。据初步测算,一些主要林区村财年平均增收3万―5万元,高的达10多万元,沿海地区平均每个村也在万元以上。不少村把村财政增收的钱用于自来水、道路、通讯、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村容村貌发生了很大改观。通过林改,很多村里铺设了水泥路,安装了电话,改造了电网,家家户户喝上了自来水,开展了合作医疗,向小康村建设迈出了一大步。
    林改激发了林农造林营林的积极性,林木、林地全面升值;荒山拍卖由林改前的平均每亩三、五十元提高到百元以上,有的高达二百多元;荒山租赁由林改前的每年每亩不足十元提高到二十多元;毛竹的年租金由林改前的每亩十几元上升到六十元以上。
    林改后,经营林业利润空间增大,从制度上激活了人们办林业产业的热情。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棚下村一年内全村就上马了4家木竹加工厂。邵武市近三年来先后引进建立的木、竹、笋加工企业达到50多家,其中规模企业有20多家,已基本形成人造板产业集群、木制品加工产业集群、竹浆造纸产业集群以及笋制品产业集群。2005年全市林业工业总产值达到15.78亿元,其中规模以上林业工业产值达到9.52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林业工业总产值9.1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5%。福建全省近三年林业工业发展迅猛,2005年林业工业总产值达920亿元。产业的高速发展进一步拉动了原料价格上涨,实现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提升了林业的产业水平,增加了林农收益,进一步促进了群众造林的积极性,实现了林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由于利益空间的增大,山林资产的盘活,吸引了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和社会其他主体多元投资造林,企业办基地、非公有制经济办林业的现象已是遍地开花,多年来一直追求的全社会办林业的局面自然天成。各种社会生产要素开始向林业流动,全社会办林业的大好局面已经形成。福建省邵武市近年来社会投入林业的资金达到83亿元,其中民间资本达到80亿元。民间资本的涌入,社会多元主体的介入,为林业发展增添了不竭动力。
    2005年,福建省林业总产值达到920亿元;南平、三明等主要林区的农户从林业获得的收入已占家庭收入的一半左右;永安市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2430元,同比增长10.45%,占农民人均收入的51%。2005年江西省农民林业现金收入同比增长42%。林改推动了乡风文明,促进了农村和谐。农民学科学、学技术成为农村的新时尚,不少地方通过林地使用费的二次分配初步解决了“老有所养、幼有所教、病有所医、困有所帮”的难题。邵武市铁罗村已从“上访村”变成了“稳定村”,永安市桂溪村已由“赌博村”变成了“文明村”。林改美化了家园,改善了村容村貌。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合理收取林地使用费和参与现有林的收益分成,每年有3万―12万元不等的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不少村把这些增收的钱用于乡村自来水、道路、电网、绿化等建设,大大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林改后,福建省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高涨,许多地方出现了“争山争苗”造林的喜人现象,社会投资造林比重不断提高。2005年,全省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211万亩,与前一年相比面积翻了一番,其中非公有制造林比重从2002年的40%提高到2005年的70%。据国家林业局公布的第六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福建省活立木蓄积量从前次清查的4.176亿立方米增长至目前的4.967亿立方米,增长了7910万立方米,约占原活立木总蓄积量的1/5;森林覆盖率从60.52%增长至目前的62.96%,增长了2.44个百分点;有林地面积从1.10亿亩增长至1.15亿亩,净增500万亩。近几年来,福建省林业产业产值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按国家林业局林业产业统计口径,2005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919亿元,跃居全国第一。同时,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林改三年来,林区社会总体呈现安定稳定的局面。
    正是由于林权制度改革所取得的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巨大成效,正是由于它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促进,所以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

林改:人民群众的创造

早在2003年4月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吹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号角。

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介绍说,林改前,福建省的林地大多为集体所有,名义上是村集体代表全体村民进行经营管理,实际上只是几个村干部在操纵,采伐、收入、开支都是村干部说了算,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不高,林业收入变成了“补不完的干部补贴、花不完的干部接待、办不完的公益事业”。

“进行林权制度改革不是我们故意要作什么标新立异的文章,也不是我们拍脑门子一时冲动想出来的主意,它完完全全是人民群众的创造。”黄建兴说。

记者在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西滨镇板篼村采访时了解到,这个村2001年以前是个“混乱村”,乱砍滥伐成风,干群关系十分紧张。但2001年换届后,这些现象彻底改变。经了解,原来这个村的领导班子看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采取分山到户、分户经营等方式,把村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明确到了各家各户经营,让村里所有家庭都有山可耕,有利可图,问题迎刃而解。

“人民群众的创造向我们表明,我们必须顺应历史潮流进行林权制度改革。”黄建兴说。

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福建勇敢地做了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个吃螃蟹者,成就了“林权改革第一省”。

改革初战告捷。去年一年间,福建全省造林面积突破200万亩,比上年翻了一番。实行林改后,广大林农作为林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地位得到体现。去年以来,各地个人植树、社会投资造林的积极性明显提高,非公有制造林的比例从过去的不足20%上升至今年的66%。福建全省森林资源也得到了有效保护,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林权到户,使过去林木权属不清楚、林事纠纷不断的现象得到有效改变。各地村民自发组织各种护林协会,火灾明显下降,盗伐、滥伐林木现象大幅减少。与此同时,催生了各种新的农村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实体,农民自愿组合,联办林场,有的采取股份合作经营,效益共享。

不久前,国家林业局宣布:黑龙江省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伊春林管局局长许兆君说,目前,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的职工,在经营管理上表现出空前的积极和踊跃,先期承包的林地,全部完成了造林和森林抚育管理工作,不仅没有发生林地逆转现象,而且造林面积还在扩大。一些林缘小开荒、林内的农田地,都被承包职工主动退耕还林,而且苗木长势良好,管护非常到位。

实行林权改革后,农民收入大幅增加,木材每立方米纯收入从改革前平均收益不足50元,提高到现在的200元左右。许多主要林区农户从林业中获取的收入已占其家庭收入的50%。农村村集体通过转让森林资产、收取林地使用费及收益分成等办法,确保村财政有了稳定的收入。由于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林业生产关系适应了林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因而极大地调动了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推动了林业发展,在率先实行改革的地方出现了纷纷“争山争苗造林”的景象。

江西省是我国南方的重点林业省,其2/3的国土面积是山区,全省2/3的人口在山区农村。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林业、林区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目前,这个省集体林地总面积的85%以上已通过改革明晰产权,分山到户率达80%以上。林改使林农们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各种生产要素开始向林业流动,林业发展大提速,呈现出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大好局面。实践证明,江西林权制度改革深得民心,焕发了巨大活力。

“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

林改后,“山定主,树定根,人定心”,林木所有权大部分转变为农民个人所有,并从法律上给予了确权,这大大激发了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的热情。一方面,各地个人植树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福建、江西、浙江等省个人造林比重已达70%以上,浙江省龙岩市新罗区和漳州市南靖县今春个人造林的比重都在90%以上。造林投资由国家、集体为主转向了个人为主。另一方面,“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已成为许多群众的自觉行为,一些地方群众自发成立了各种护林协会,联合管护林子,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老人放火、干部打火、群众观火、领导恼火”的现象,森林资源的保护机制得到有效创新。同时,因过去林木权属不清楚林事纠纷不断的现象也得到了改变,一个崭新的集体林区发展体制和机制已展现出来。

林改后,过去的“干部林”如今变成了农民的“自家林”,使得群众对“自家林”的经营管理更加关心。他们“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科技兴林的意识越来越强,从林业中得到的收入也越来越高。福建、江西、浙江等地的农民人均从林业中的收入已占其纯收入的50%以上。

林改后,村集体收入不仅没有减少,而且通过转让森林资源、收取林地使用费、部分林木产品收益分成,增加了村财政收入。福建省南平市杨厝村林业收入过去从未超过10万元,只够护林费用和村干部工资等项开支,根本谈不上为村集体公益事业做些积累。近几年,村集体的林业收入达到250万-300万元,公益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村里花了180万元修了水泥街道和自然村道路,建起了太平桥、寿星楼,村里3个五保户,每年都得到定量口粮供应和生活、看病等补助,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林改后,林农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可以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进行买卖,无需采伐,就可以把山上活的林木变成活的资金,实现了由资源不动产向流动资产的转变,解决了森林资源经营周期长、效益兑现慢、生产风险大的问题,促进了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群众高兴地说:“山不动,林不动,我们照样奔小康。”

林改后,福建、江西、浙江等省盗伐、滥伐林木现象和森林火灾发生率大幅减少,从未发生过重特大森林火灾。我们在福建省尤溪县西城镇三车村实地采访了群众联防协会,以谢绍棋为代表的28户林农和林场主自发组建的联防协会,管护着4.1万亩的森林,效果非常好。据尤溪县林业局统计,全县已组建这样的护林联防协会93个,有会员1440个,联防总面积达到188.8万亩,超过了全县森林面积的一半多。他们说,森林资源管理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省心过,效果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好过。

在近些日子记者采访福建、浙江等地的途中,骄阳似火。但各地都有许多支由农民自发组织的护林队,顶着烈日在林子里巡视。过去很多国有或集体所有的林地偷盗、火灾严重,自从实行了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春天上山造林,夏天上山护林,非常精心。群众护林的积极性前所未有地提高,资源保护意识显著增强,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落后的资源管护方式。现在山都明确到各家各户了,林子也各有其主了,乡里乡亲的,谁也不好意思偷别人的树了,相互制约相互看管就成为了群众的自然行为,如今,不用聘请护林员,村民千百双眼睛盯着自己的山林,盗砍滥伐和森林火灾基本杜绝,使森林资源管护机制上发生了质的突变。

由于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各地都自发组织了森林防火协会、森林病虫害防治协会,并逐渐形成了跨村、跨乡镇的森林资源保护网络,效果出人意料的好。

贾治邦说,搞林改的许多地方出现了“争山争苗造林”的景象。2005年,福建省造林面积突破200万亩,比上年翻了一番;全省森林案件同比下降了26%,森林火灾发生次数下降了79%,受害面积下降了77%;江西省森林案件同比下降了45%,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受害面积分别下降了56%和74%。

声  音

林改尚须不断深化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福建、江西、辽宁等省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间虽然很短,但因为抓住了产权这个关键,使林业生产关系更加适应了林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极大地调动了林农的积极性,极大地解放了林业生产力,集体林区焕发出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并带动整个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十分可喜的变化,加快了林业发展。福建、江西、辽宁等省改革的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之源、潜力之源、动力之源。只有继续深化、继续规范、继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才能实现林业又快又好地发展,才能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才能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从目前看,试点总体上是非常顺利平稳的,但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一些影响改革成效的相关问题也开始显现出来。比如,林改后,广大林农耕山育林积极性高涨,农民对资金的需求迫切,急需得到银行的帮助。但银行对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抵押贷款还没有放开;保险公司提出的保险时限、险种范围、缴费标准与承包职工愿望和参保能力差距较大。金融部门要全面推进林权证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业务,在解决广大林农贷款难问题上取得了重大突破。林木林地有序规范流转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盘活林业资源的需要,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搭建林木林地流转平台,认真研究规范流转的对策措施。

林业专家雷加富:要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时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是林改后林业发展的迫切需要。要成立各类营销协会、科技服务组织、木竹检验中心、资源评估中心和伐区设计中心等中介机构,提高林业生产的服务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推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林改后,林权分散,经营单位变小。如何使千家万户的林业生产者走上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有关部门要引导林农们组建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林业专家张建龙:要探索有效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引导林民自愿成立民间护林防火防病虫害组织,建立森林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和防治服务网络,逐步形成生态公益林以政府为主、商品林以业主为主的群防群治的森林保护体系。有关部门作为林权改革试点的具体承担者和组织者,要继续强化领导与指导,保证改革规范稳妥进行;加快改革配套体系建设,全力放大改革效应;鼓励创新和创造,搞好改革试点经验总结。

27年前,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村民在“包产到户”协议上按下了历史性的手印,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改变了中国农民的命运。今天,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将推动整个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杨邦杰: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多山国家,山区占国土面积的69%,山区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56%;同时,全国大多数贫困人口又主要集中在山区。因此,推进全国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山区。我国山区人均耕地面积仅1.18亩,而人均林地近6亩。山区发展潜力在山,希望在林。林业应该成为当前推进全国尤其是山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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