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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注重公平与强调效率优先并没有本质上的冲突

2006-08-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编者按

社会公平问题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备受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了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的历史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提出了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方针。由此,有人认为,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就意味着“效率优先”不再是第一位的了;有人认为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与强调“效率优先”并没有本质上的冲突;有人主张要重新审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甚至提出要“公平优先、兼顾公平”,等等。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再次涉及到一个更为基本的问题,那就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如何与时俱进地理解“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日前在由北京开达经济学家咨询中心、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所等机构联合召开的一次理论研讨会上,杨启先、宋养琰、万典武、晓亮、赵人伟、何伟、王珏、周天勇、李义平等首都经济学界20余位学者以“公平与效率”为主题,就相关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限于篇幅,这里摘要编发部分学者的发言要点,以飨读者。

 黄范章(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我提倡用“效率优先、增进公平”的提法

效率优先问题对于发展市场经济是生命攸关的,是市场经济的生命线。因为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竞争就是要效率。不能很好地解决公平问题是市场经济所固有的缺陷,不是靠市场经济自身能克服的,而必须靠国家调节。但在强调公平的时候也不是不要效率。不要忽视、不要忘记“效率优先”,因为经济的发展归根到底要靠效率,要把蛋糕做大就要靠效率。这是我们重视公平、改善公平、增进公平、缩小差距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我提倡用“效率优先、增进公平”的提法。其中,效率优先是增进公平的前提和条件,而增进公平是效率优先的归宿和目的,效率优先的结果是增进社会公平,为了实现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

    赵海宽(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

我还是同意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

我还是同意“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我们克服了过去计划经济的弊端,即干好干坏一个样,有了效率以后才真正激励了大家的劳动热情,因为干得好了收入就多了,经济发展就快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有了快速的提高,以此来看,还是要效率优先。要看到,我们国家还是很穷的,并不是已经到了很高的发展水平了,人均GDP还是很低的,还是要强调效率优先。当然,还要兼顾公平,公平如果出了问题,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就要降低。

    王珏(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会长、教授):

对“效率优先”不能产生任何怀疑

我认为“效率优先”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一个原则,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效率优先应该是必须遵循的,必须强调的,不能有任何的怀疑。社会的发展主要是靠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民生产率能够提高到自己需要以外时,社会才走向文明,市场经济的发展效率不能够放在第二位,必须放在第一位,而且没有效率也不可能维持社会公平,所以对效率优先不能产生任何怀疑。我赞成这种提法,就是:市场主导效率,政府主导公平;第一次分配主张效率,第二次分配应该重视公平。

    晓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计划经济体制的纠正。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硬道理,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构建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必须和体制改革相呼应。

    李成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我的主张是“兼顾公平与效率”

我理解,所谓公平,是在收入分配当中社会成员参与分配的机会要平等,分配过程要公平公正。在过程公平的时候要以效率的高低为标准。我们过去讲的是个人消费品的分配,现在我们所讲的分配涉及到对生产要素的分配,因为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也要按贡献参与分配,所以我们现在所说的收入分配包括按生产要素的分配。分配是多渠道的,所以判断是否公平要从总过程来考虑,要从分配的总结果来看;收入分配的原则,收入分配的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强调公平,就要对高收入加以控制,非法收入要取缔。所以,我的意见是兼顾公平与效率。

    何伟(北京开达经济学家咨询中心理事长、教授):

仍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说到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我认为有几个问题需要说清楚。“效率优先”是指什么说的?“兼顾公平”是指什么内容?如果这两个问题不说清楚,讨论的时候就会出现很多的不同观点。我理解,效率用在经济学上就是劳动生产率。虽然我国经济的盘子很大,但是我们的效率低下。GDP增长不等于效率优先。效率优先可以和经济发展同步,也可以不同步。兼顾公平中的“公平”是指什么?我认为,这个公平是指的社会公平。社会公平比分配公平范围要广得多。社会公平首先是社会权利平等,不公平首先是指利用资源的机遇上不平等、不公平。对于社会资源利用上的不公平,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而不是废除效率优先。其次是运行规则的公平。初次分配会由市场来决定,政府调整力度是非常有限的。政府的最大作用就是在再分配方面,主要是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公平分配。所以,我认为要想解决分配不公,就应当深化改革。

    李义平(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体制选择的问题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体制选择的问题。如果你选择市场,肯定是效率优先,竞争在起作用,没有效率自然就被淘汰了。所有的市场经济都是这样的,只要你选择了市场经济,自然而然就会效率在先。为了有效率,就必须有差距,这正是我们改革的初衷。要教育人民认识市场经济,坚定不移地发展市场经济,强调机会平等,这样才能够促进中国经济健康持续地发展。

    周为民(《学习时报》总编辑):

效率优先,核心是资源配置效率

效率是指什么?很多人理解得非常狭窄,仅仅讲生产效率。实际上,从经济理论的角度看,所谓效率不仅是指生产效率,更重要的是指社会的经济效率,核心是资源配置效率。资源要达到有效配置必须有良好的制度和机制,也就是说要有市场经济。从这个意义说,所谓资源配置效率也就是经济体制的效率。“兼顾公平”中的“公平”指什么?我认为,是指收入分配当中一定程度上的收入均等,不能把公平的概念和社会公正混淆起来。强调效率优先,就意味着要建立健全这样一种制度,使之能够保证市场的起点、过程、市场秩序、市场规则的公正。中央现在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非常必要,但是我们不能够简单地从中得出一个结论说“效率优先”不对了。

    邱兆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分配不公平是影响社会和谐的障碍

目前行业间的工资差距很大,金融、电力、电信、水电、煤油等垄断行业的高管薪酬相当高。特别是关系到社会公众的金融企业,高管人员到底拿多少?社会公众有权说三道四。因为这些企业关系到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涉及到中小股东的利益,甚至关系到社会公正等。分配不公平是影响各社会成员之间和谐相处的主要障碍。少数人的收入水平过高,也会引起公众的不满。凡是关乎中小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利益的企业绝不允许少数人将公众利益个人化,金融、电信、电力的垄断行业高管人员的薪酬要有规定。

    周天勇(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教授):

为了更好地解决公平问题就要鼓励创业

我觉得现在的公平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创业不足,在于中小企业特别少。从发展战略上看,各地政府多重视大企业发展以及当地经济总量的增长,很少有地方政府领导下去看个体户的。从政府管制上讲,现在擦个皮鞋都要到工商局注册,这对创业不利,对就业不利,最后导致分配差距越来越大。我的观点是:初次分配决定基本公平。要减少低收入者,就必须为创业和就业创造更宽松的环境,所以,鼓励创业是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关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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