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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设立专利发展专项资金

2006-08-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赵秋丽 通讯员 庄培帅 我有话说

本报济南8月25日电记者今天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了提升山东专利综合实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支持专利的申请与维护,山东省财政厅近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山东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了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办法规定,向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专利,每件每个国家(地区)最高资助3万元;对

国内发明专利分申请、实审和授权三个阶段进行资助,每件最高资助3000元;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权后,每件最高资助800元;对国内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年费,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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