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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名词:科学与文化的承载者

2006-08-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代晓明 我有话说
科技名词是科学知识反映为人类语言的艺术,它凝结着人类的智慧和劳动,衍射出科技、文化和社会的变迁。审视这些科技名词,就如同审视历史衍变的纹理、文化发展的脉络和科学进步的轨迹。

科技名词标示着我国古代发达的科技水平,彰显出悠久的科技名词工作传统

早在2000多年前,中国的第

一部辞书《尔雅》中就收列了不少科技名词,包括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初始的概念;北宋年间的《营造法式》规范了建筑业的科技名词;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命名了大量动物、植物和矿物……其中最典型的是对石油的定名。

石油最初由于从地下自然冒出并且能够燃烧而被发现。在古代西方人还不知道石油是何物时,我们的祖先就已经用它来烧饭和照明。早在公元1世纪,东汉史学家班固在其所著的《汉书・地理志》中就写道:“高奴有洧水,可然”。“然”即“燃”,这里所说的“可燃水”,就是我们的祖先在对石油有了最初的认识后给予的一种称谓。这是目前发现的关于石油的最早记载。

北魏郦道元在《水经注》中作了更为详细的记载:“高奴县有洧水,肥可燃。水上有肥,可接取用之。”这里称石油为“肥”,而不再认为是一种可燃的水,是在进一步认识的情况下对石油的又一命名。

古人还把石油称为“石漆”。如《太平寰宇记》卷记载:“石漆,延寿城中有山,出泉注地,其水肥如牛汁,燃之如油,极明,但不可食。北方人谓石漆得水则愈炽也。”这里是以属性(包括颜色、形态和用途)对石油进行命名。

石油在我国古代除了被称作可燃水、肥、石漆外,还被称为石脂水、火油、猛火油等。“石油”这个科技名词首先由我国宋代科学家沈括提出。沈括在《梦溪笔谈》中写道:“?延境内有石油,旧说高奴县出脂水,即此也。”并提出了“石油至多,生于地中无穷”的科学论断。由于沈括定名准确,具有科学性,“石油”一词一经确定就得到广泛使用,后来诸多文献中都使用了“石油”一词。

一个看似简单的科技名词的确立过程,是人们在科学探索的基础上对其概念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石油”一词的定名过程,典型而充分地衍射出我国古代高度发达的科技水平和重视科技名词规范工作的传统。

科技名词折射出东西方文化的碰撞与融合,记录了西学东渐的历程

一些科技名词在令人感受到我国古代科技成就辉煌、历史文化博大精深的同时,也承载着一个历史的沉重:我国古代的科技成果被世界分享了,而我国的科技却在近代落后了!“火药”就是这样的一个名词。

“火药”,顾名思义是指“着火的药”,最初被用作药物。我国第一部药物学典籍《神农本草经》就收录了火药的重要成分――硫磺和硝石。《本草纲目》中也认为火药能治疮癣、杀虫、辟湿气和瘟疫。

火药传入西方国家后,促进了西方的产业革命,实现了生产力的飞跃发展。从15世纪开始,西方近代科学知识开始向我国渗透和传播,出现了“西学东渐”的历史现象。“科学”、“逻辑”等名词就记载了这样一个中西方科学与文化碰撞、融合的过程。

当利玛窦等传教士携“Sci-ence”一词初来中国时,明末徐光启借用古汉语中的“格致”为其命名。“格致”是“格物致知”的缩写,源于我国儒家经典《大学》中的“致知在格物”。一直到洋务运动时期,我国基本沿用前人的“格致”一词来称呼“Science”。

从汉语中寻找固有名词来定名外来词语,体现出我国术语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即民族性。今天看来,用“格致”来定名“Sci-ence”,虽然不完全精确,但直接促进了西方科学技术在中国的传播。从中国近代科技史的角度看,“格致”就像一只小船,从明末到民国初期,载着“Science”过渡到“科学”的彼岸。

“科学”一词来源于我国古汉语中的“科举之学”,后被日本人借用,于1814年将“Science”译为“科学”,意为“分科之学”。据中国科技史学家樊洪业考证,康有为于1897年编写《日本书目志》时,将“科学”一词引入中国。同年,严复开始翻译《原富》,将“格致”与“科学”并用。民国初年,“科学”开始逐渐取代“格致”在中国学术界广泛流行。

从“格致”到“科学”,曲折的定名过程充分映射出近代中西方科学、文化的碰撞、融合的过程,也记录了中华民族为了自强而放眼世界的历程。

科技名词见证了我国当代科技的飞速发展,承载着我们科技强国的梦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科学技术事业飞速发展,科技社会化进程加快,新概念、新名词不断涌现。为了使公众能规范地对其使用,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及时地作了许多定名工作。例如,Internet刚出现时,有国际互联网、互联网、英特网等10多个称谓,交流和使用起来非常随意和混乱。为此,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于1997年组织专家研讨,决定按音义结合的办法将Internet命名为“因特网”。

之所以使用“因特网”一词,首先是专指特定网络,无二义性。其次是简洁,便于派生和构成组合词。如ISP、IAP分别定名为“因特网服务提供者”和“因特网接入提供者”。若定名为“国际互联网”,则既无专指性又难于组词;若简化为“互联网”,更失去了专指性,易混淆。此外,有利于将Internet和internet区分开,前者专指因特网,后者则泛指互联网。

“因特网”一词在我国广泛使用,是国家科技飞速发展的一个有力见证。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对其及时地命名,说明了作为科技发展的支撑,科技名词的规范和统一工作与我国的科技工作实现了协同性发展,为我国在基本形成完善、和谐的科技发展体系之后进入强国之林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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