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文化因素对个人金融投资行为的影响

2006-09-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方建武 徐成贤 姜烨 我有话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获得了快速稳步的增长。与此同时,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个人收入逐年提高。个人收入的提高必然带来个人金融投资意愿和能力不断增强。然而现实状况是,我国个人收入水平与个人金融投资活动并不匹配。据统计,截至2005年12月末,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93元,农民

人均纯收入3255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突破14.1万亿元,人均储蓄已超过1万元,而其他金融投资,如对有价证券、保险等的投资与银行存款相比则微乎其微。过于单一的投资行为和结构使我们反思,究竟是什么因素制约了个人金融投资行为呢?笔者认为,除一些经济因素外,文化因素也会对个人金融投资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

经济学认为,个人的金融投资行为通常与投资者的消费动机密切相关,其投资的目的是使自己的财富保值增值,从而使自己的消费安排得以实现,使自己的消费效用得到提高。生命周期理论和永久收入假说都把人们的储蓄当作是对于自己收入波动的调节。当收入高于自己所预期的消费水平时,进行储蓄;当收入低于预期的消费水平时,提取储蓄,从而使自己的一生消费效用稳定在预期的效用水平上。当研究者发现仅考虑物质财富方面的消费已无法解释储蓄及投资现象时,便力图通过引入投资者对于社会地位等非物质财富的追求来进一步解释储蓄和投资的形成。一旦经济学家把投资者的投资动机从物质消费扩大到对非物质财富的追求,经济学事实上便开始注重其他非经济因素,尤其是文化因素对个人金融投资行为的影响。

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个人要进行社会推理,解决问题,通常不是花大量的时间去收集相关信息,而是利用已有的记忆信息来分析问题。这些信息被称为“基模”。基模的存在,使得个人的社会推理过程变得自动、快捷。基模的研究有两个基本的结论,其一是所有的人都具有某些基模,他们用这些基模来解释他们的经验。个人如果没有基模,任何新问题、新情况都会让他们无从判断。其二是不同文化体系的人可能具有不同内容的基模,文化会影响个人心理的认知“基模”。中国有句古语:“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从社会心理学层面分析,这就是人们获取“基模”的过程。只有通过读书与实践,才能丰富个人的“基模”,对所遇的社会现象作出贴近事实的决策和判断。

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总体,其中包括知识、道德、风俗等等。文化会影响个人心理的认知“基模”。而个人金融投资行为是基于个人心理的认知“基模”也即经济学中所讲的“偏好”而产生的行为选择。因此,个人金融投资行为这种自货币经济发展和繁荣以来的重要经济活动,与文化有着较高的相关性。

人类在生命周期中必然面临年老体衰,必然会遇到种种困境。如何保障自己的生存,以及针对各种不测的自然灾害进行合理的风险规避,这是每一个个人都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由于文化差异,不同的人会选择不同的解决路径。

文化差异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对个体或集体利益的强调程度。在个体主义文化社会中,个体的独立性、创造性活动是受到鼓励的;与此相反,集体主义文化社会强调个体与社会群体保持联系的重要性,个体服从意识以及个体对群体传统的遵从受到鼓励。在这方面中国的文化特征大体属于后者。在集体主义文化中,个体从众于群体规范要比个体主义文化表现得更为重要。RodBond和Pe-terSmith(1996)对133项关于从众因素的研究,结果发现集体主义文化下的个体更容易从众。从众现象没有好、坏的评判,只是人类一种认识判断的行为现象,但它会影响具有这种文化特征的社会。

中国古代是小农经济社会,对于个体生产者来说,子女就是自己未来的保障,“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这种文化对家庭来讲,实际上就是利用人们内生的生理功能,为自己的未来提供隐性的金融契约,将子女和后代泛化成退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银行信贷等金融产品的替代品。在这种文化氛围下,从众的心理使得违约者的成本提高,进而保证了这些隐性金融合约的履行。这些隐性金融合约为长辈提供了一个投资保障组合,以实现对长辈未来的生存保障。正如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终身教授陈志武先生在其题为《金融技术与经济增长和文化之间的联系》的演讲中所说,“我们的传统文化在某种意义上是为了克服金融的不发展而演变而成的。”由此可见,受传统民俗、文化的影响,中国内地居民的个人金融投资行为,在改革开放以前是缺位的,个人金融投资意识是“钝化”的。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我国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进以来,传统民俗、文化中的隐性金融合约思想遭到巨大冲击。实际上,随着我们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陈旧习俗及落后观念受到了生活现实的挑战。特别是在一些产业结构调整的领域,年青人下岗亦属正常。他们的生活费尚没有固定的来源,如何能保障父母?于是社会上甚至出现了父母反哺成年子女的现象,“多子多福”大有演变成“多子多害”的趋势。因此,利用金融技术和金融产品来保障个人未来生活,在经济发展“转轨”时期的中国悄然兴起,并逐渐形成了一定投资规模。但在“转轨”期,新旧体制的磨合及遗留问题的解决仍需要时间。毕竟中国仍处在有明显城乡二元结构的框架中,占人口80%的农民的行为仍受到传统民俗、文化中隐性金融契约的影响,投资行为的变化还需要有一个渐进式的培育过程,方能产生明显的改进。

金融业的存在与发展,极大地降低了人类社会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大大提高了经济活动的效率。然而人类社会不同民俗和文化对金融技术的接纳和融入的差异,将导致民俗与文化以不同形式的替代品来排斥金融技术和金融产品。文化因素对个人投资行为的影响来自于历史的积淀,必然会对个人的金融投资行为产生较强的约束力。因此,自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虽然金融投资意识被逐渐唤醒的个人有了一定规模的金融投资活动,但相对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健增长和不断增长的个人货币资产来讲,仍处于较低水平。即使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这种个人的金融投资活动也是有限的,未来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以及世界文化的相互交融,民俗、文化因素对个人金融投资行为的负向约束会逐渐减弱,活跃的个人金融投资活动必将会成为推动我国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