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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将举行

2006-09-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高原 我有话说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日前宣布:首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将于9月20日至23日在上海举行。这是该组织成员国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进一步拓展司法领域合作的重要会议。

今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六国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提出继续加强国际和地区事务的协调,全面深化打击

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及非法贩运毒品领域的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此次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就是六国拓展司法合作的重大举措。

首届上海合作组织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的主题为“司法公正和司法合作”。来自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中国的六个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及代表近五十人将聚集一堂,就法院在促进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司法公正的保障、司法效率的提高和法院合作机制的完善等议题进行讨论。

据了解,大会还将通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联合声明》。各成员国法院之间将就合作机制今后的发展方向、合作原则、合作框架等达成共识,并在民事、刑事等多个领域建立合作关系,在有关案件的司法协调、司法程序衔接、执行合作等问题上形成一些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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