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建设系统二十个商业贿赂犯罪典型公布

2006-09-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玉玲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7日电(记者张玉玲)今天建设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通报了20个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犯罪典型案例,今年1-7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608件,占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26.31%。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指出,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权钱交

易,损公肥私。案例中的受贿者利用手中的权力,在工程发包、规划审批、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企业资质审批等环节,非法受贿,为他人谋取私利。二是以小搏大,非法获利。行贿者通过贿赂等手段,用较小的代价换回诸多市场机会,非法获取了比贿赂成本高得多的商业利润。三是手法多样、行为隐蔽,其中有直接给钱、出物的,也有假借咨询费、信息费、服务费、资助子女就学等方式实施贿赂的。四是扰乱市场,危害巨大,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刘志峰说,以上典型案例表明: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行为目前仍处于易发、多发时期。这些案件全部发生在权力和资源相对集中、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岗位上,而且发生贿赂的主要原因是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到位,对重点岗位及领导干部的管理制约缺位。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利,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堵塞漏洞。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