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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施存量房交易网上备案

2006-09-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曹继军 我有话说

本报上海9月8日电上海市政府日前宣布,《上海市存量房经纪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办法》正式实施。这是继去年实行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后,上海市对房地产市场交易规则的进一步完善,从而保证二手房交易全程纳入“阳光”下操作。

截至2005年底,上海市二手房市场规模已经接近了一手房

,二手房交易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日益重要。新制订的《办法》结合二手房交易的特点,重点在市场服务、市场规范和交易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强化。

《办法》从信息源头开始将二手房交易全程纳入“阳光”下操作。《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交易委托后,必须将委托房地产经纪合同在网上备案,房源信息同步在“房地产交易服务网”上发布;房地产经纪机构根据存量房经纪委托合同撮合达成交易的,通过网上操作系统为交易当事人提供签订房地产买卖或者租赁的交易合同服务。

上海市政府发言人焦扬表示,二手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的全覆盖,对于透明房地产市场信息,维护广大购房者利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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