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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为幼儿食品立法

2006-09-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刘欣伟 我有话说

本报特拉维夫9月8日电以色列议会近日通过一项法规,对可能导致5岁以下幼童窒息的小零食、爆米花、豆类等食品,必须在其包装上印有明显警示文字和标识,否则严禁出售。

该法规规定,半年内,售货亭内出售无包装食品时必须摆放明显警示说明,有包装食品则必须在一年内加印相关警示文字和标识。

该条例对各种食品作了详细规定,如热狗必须贴上“5岁以下幼童禁止食用”标签,出售给幼童的热狗必须切成细小条状,不能切成圆圈状,已防止堵塞气管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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